复方乌鸡口服液
通用名称:复方乌鸡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10021
生产企业: 江西半边天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补气血,益肝肾。主治妇女病:气血两虚或肝肾两虚的月经量少、后错;脾虚或肾虚带下。症见:面色白光白、五心烦热、腰酸膝软。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 商标 |
|
||
| 规格 |
10ml*12支 |
0.45g*24s |
|
| 剂型 |
合剂 |
片剂 |
|
| 主要成分 |
乌鸡、黄芪(密炙)、山药、党参、白术、川芎、茯苓、当归、熟地黄、白芍(酒炒)、牡丹皮和五味子(酒制)。 |
天麻、五味子、麦冬。 |
|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红棕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10021 |
国药准字Z2005031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血,益肝肾。主治妇女病:气血两虚或肝肾两虚的月经量少、后错;脾虚或肾虚带下。症见:面色白光白、五心烦热、腰酸膝软。 |
健脑安神。用于失眠健忘,神经衰弱,以及高血压引起的头昏头痛。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1支),一日2次,月经不调者于月经干净以后服用,十二天为一个疗程,可连服3个疗程。带下病者十日为一个疗程,可连服一个月。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早晚各服1次。 |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忌食辛辣、生冷食物。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1.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糖尿病或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或带下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