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环丙沙星胶囊
通用名称:盐酸环丙沙星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0387
生产企业: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埃希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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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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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25g*10粒 |
15mg*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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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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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环丙沙星。 |
盐酸氨溴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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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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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0387 |
国药准字H20100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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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埃希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可用于伴有粘性痰的急性和慢性支气管炎或肺疾病的祛痰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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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一日0.5~1.5g,分2~3次。 2.骨和关节感染:一日1~1.5g,分2~3次,疗程4~6周或更长。 3.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一日1~1.5g,分2~3次,疗程7~14日。 4.肠道感染:一日1g,分2次,疗程5~7日。 5.伤寒:一日1.5g,分2~3次,疗程10~14日。 6.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日0.5g,分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每日1g,分2次,疗程7~14日。 7.单纯性淋病:单次口服0.5g。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口服30mg,一日3次(相当于每天口服盐酸氨溴索90mg),然后一次口服30mg,一日2次(相当于每天口服盐酸氨溴索60mg).在饭后服用。 注意:本品的祛痰作用可以随着补液而增加。 根据疾病类型及其严重性,医生会决定服用药物的时间。 在没有医师指导的情况下,服用本品不要超过4-5天。如果你忘记服用本品1次或较少剂量,只能按照剂量说明在适当的时间服用下一个剂量。12岁以下的儿童,用法用量参见【儿童用药】项。 除非有医生补充说明,请按下列方法使用本品最合适。2岁以下儿童:口服本品一次7.5mg,一日2次(相当于每天口服盐酸氨溴索15mg)。 2-5岁儿童:口服本品一次7.5mg,一日3次(相当于每天口服盐酸氨溴索22.5mg)。6-12岁儿童:口服本品一次15mg,一日2-3次(相当于每天口服盐酸氨溴索30-45mg)。 2岁以下的儿童,只有在医师指导下才能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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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 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4)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在少数病例中可以出现下列不良反应;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和胃痛),皮肤和粘膜过敏反应(如肿胀、皮疹、红斑、瘙痒),呼吸困难,面部肿胀,发热拌寒战。少见患者服用本品后感到口腔和气道干燥,唾液分泌增加,比分泌增加,便秘和排尿困难。在一些偶发的病例中,曾出现强烈的高敏反应,伴有严重的循环障碍(过敏性休克)。在这种情况下,紧急的医疗救助是必须的。曾有一例报道出现过敏性皮肤炎症(接触性皮炎)。如果在用药过程中发现上述未提及的不良反应或使用者对药物的作用不了解,请向您的医生或药剂师咨询。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就不应该再用用本品。并且通知医生,以判断反应的严重程度并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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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1.对本品的活性成份:盐酸氨溴索或任何其它组份过敏者禁用。2.存在下列情况者必须在特定的条件和特殊的监护下使用本品,并且向医生咨询。即便以前曾采取过上述措施也应继续如此。(1)存在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疾病者,服用本品要特别谨慎(如两次服用的间隙时间拉长或小剂量服用)。(2)在某些少见的伴有过多分泌物的支气管疾病(如纤毛无力综合征)的患者,口服本品须注意,必须正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因为有可能引起分泌物堵塞支气管。3.遗传性果糖不耐受的患者,必须在看过专家后才能服用(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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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
同于缺乏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盐酸氨溴索的相关经验,在妊娠期,尤其是最初3个月,以及哺乳期间,使用本品前必须仔细权衡利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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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 |
2岁以下的儿童,只有在医师指导下才能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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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
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低下的现象,所以要减少给药剂量或者延长给药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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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在体外具良好抗菌作用: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包括枸椽酸杆菌属、阴沟、产气肠杆菌等肠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弧菌属、耶尔森菌等。常对多重耐药菌也具有抗菌活性。2.对青霉素耐药的淋病奈瑟菌、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莫拉菌属均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3.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中等抗菌活性。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具良好抗微生物作用,对结核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也有抗菌活性。4.对厌氧菌的抗菌活性差。环丙沙星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
1.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和胃痛),皮肤和粘膜过敏反应(如肿胀、皮疹、红斑、瘙痒),呼吸困难,面部肿胀,发热拌寒战。 2.少见患者服用本品后感到口腔和气道干燥,唾液分泌增加,比分泌增加,便秘和排尿困难。在一些偶发的病例中,曾出现强烈的高敏反应,伴有严重的循环障碍(过敏性休克)。 3.在这种情况下,紧急的医疗救助是必须的。 4.曾有一例报道出现过敏性皮肤炎症(接触性皮炎)。 5.如果在用药过程中发现上述未提及的不良反应或使用者对药物的作用不了解,请向您的医生或药剂师咨询。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就不应该再用用本品。并且通知医生,以判断反应的严重程度并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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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2.本品宜空腹服用,食物虽可延迟其吸收,但其总吸收量(生物利用度)未见减少,故也可于餐后服用,以减少胃肠道反应;服用时宜同时饮水250ml。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5.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6.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7.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
1.本品含糖,糖尿病患者服用时请注意。2.因为存在遗传性果糖不耐受的可能性,新生儿和少年儿童必须在咨询有关医生后才能服用该药。3.对于有遗传性果糖不耐受的青少年和成年人也有健康危害,这些人也必须与有关医生咨询后才能服用该药。4.在道路交通,机器操作或高风险工作时服药,不需要采取特殊的预防措施。5.如果存在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疾病,应该增加两次服药的时间间隔或减少给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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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