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罗昔康片
通用名称:吡罗昔康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4020802
生产企业: 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的症状缓解。作为非甾体抗炎药用于以上适应症时,本品不作为首选药物。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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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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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mg*100片 |
5mg/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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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糖衣片,素片)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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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吡罗昔康。 |
本品主要成份醋酸泼尼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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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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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802 |
国药准字H3402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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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的症状缓解。作为非甾体抗炎药用于以上适应症时,本品不作为首选药物。 |
本品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多肌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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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20mg,一日1次,或一次l0mg,一日2次。饭后服用。 |
1.口服一般一次5~10mg(1~2片),一日10~60mg(2~12片)。|2.对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胃病综合征﹑溃疡性结肠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可给每日40~60mg,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3. 对药物性皮炎﹑荨麻疹﹑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可给泼尼松每日20~40mg,症状减轻后减量,每隔1~2日减少5mg。|4.防止器官移植排异反应,一般在术前1~2天开始每日口服100mg,术后一周改为每日60mg,以后逐渐减量。|5.治疗急性白血病﹑恶性肿瘤,每日口服60~80mg,症状缓解后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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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 恶心﹑胃痛,纳减及消化不良等胃肠不良反应最为常见,其中3.5%需为此撤药。服药量大于一日20mg时胃溃疡发生率明显增高,有的合并出血,甚至穿孔。2. 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尿素氮增高﹑头晕﹑眩晕﹑耳鸣﹑头痛﹑全身无力﹑水肿,皮疹或瘙痒等。3. 肝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多汗﹑皮肤瘀斑﹑脱皮﹑多形性红斑﹑中毒性上皮坏死﹑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皮肤对光过敏反应﹑视力模糊﹑眼部红肿﹑高血压﹑血尿﹑低血糖,精神抑郁,失眠及精神紧张等。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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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过敏﹑消化性溃疡﹑慢性胃病患者禁用。 |
1.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死﹑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不宜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2.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真菌和病毒感染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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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 妊娠的后3个月服药的孕妇可抑制分娩,造成难产,同时可出现胃肠道毒性反应。此外,在妊娠后期长期用药可能致胎儿动脉导管早期闭锁或狭窄,以致新生儿出现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和心力衰竭。孕妇禁用。2. 本品可引起乳汁分泌减少,与用药量有关,哺乳期妇女不宜用。 |
妊娠期妇女使用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动物试验有致畸作用,应权衡利弊使用。乳母接受大剂量给药,则不应哺乳,防止药物经乳汁排泄,造成婴儿生长抑制﹑肾上腺功能抑制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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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禁用。 |
小儿如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须十分慎重,因激素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如却有必要长期使用,应采用短效(如可的松)或中效制剂(如泼尼松),避免使用长效制剂(如地塞米松)。口服中效制剂隔日疗法可减轻对生长的抑制作用。儿童或少年患者长程使用糖皮质激素必须密切观察,患儿发生骨质疏松症﹑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青光眼﹑白内障的危险性都增加。儿童使用激素的剂量除了一般的按年龄和体重而定外,更应该按疾病的严重程度和患儿对治疗的反应而定。对于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患儿的治疗,其激素的用量应根据体表面积而定,如果按体重而定则易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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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慎用。 |
用糖皮质激素易产生高血压,老年患者尤其是更年期后的女性使用易发生骨质疏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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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库欣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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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患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2. 饭后给药或与食物或抗酸药同服,以减少胃肠刺激。3. 一日量超过20mg时,发生胃肠溃疡的危险明显增加。4. 一般在用药开始后7~12天,还难以达到稳定的血药浓度,因此,疗效的评定常须在用药2周后。5. 用药期间如出现过敏反应﹑血象异常﹑视力模糊﹑精神症状﹑水潴留及严重胃肠反应时,应立即停药。6. 过量中毒时应即行催吐或洗胃,并进行支持和对症治疗。7. 下列情况应慎用:(1) 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2) 哮喘。(3) 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4) 肾功能不全。(5) 老年人。8. 长期用药者应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及血象。9.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必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10. 能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比阿司匹林弱,但可持续到停药后2周。术前和术后应停用。11. 吡罗昔康应由具有炎症或者退行性风湿性疾病患者治疗经验的医生开具处方。12. 应用本品治疗的受益和耐受性应在14天内复查,如有必要继续治疗,应进行更频繁的检查。13. 观察研究的证据显示,吡罗昔康引起的严重皮肤反应的风险高于其他非昔康类非甾体抗炎药物(NSAID)。在治疗过程的早期,患者的风险似乎更高,在大多数病例中,不良反应发生于治疗的第一个月。在首次出现皮疹﹑粘膜病变或其他高敏反应时,应终止吡罗昔康治疗。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时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4.对有细菌﹑真菌﹑病毒感染者,应在应用足量敏感抗生素的同时谨慎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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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