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氯芬酸缓释片
通用名称:醋氯芬酸缓释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011
生产企业: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骨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症状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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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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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mg/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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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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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氯芬酸。 |
本品主要成份醋酸泼尼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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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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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011 |
国药准字H3402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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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骨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症状治疗。 |
本品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多肌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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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必须整片吞服,勿嚼碎。每次0.2g(一片),每日一次,或遵医嘱。 |
1.口服一般一次5~10mg(1~2片),一日10~60mg(2~12片)。|2.对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胃病综合征﹑溃疡性结肠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可给每日40~60mg,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3. 对药物性皮炎﹑荨麻疹﹑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可给泼尼松每日20~40mg,症状减轻后减量,每隔1~2日减少5mg。|4.防止器官移植排异反应,一般在术前1~2天开始每日口服100mg,术后一周改为每日60mg,以后逐渐减量。|5.治疗急性白血病﹑恶性肿瘤,每日口服60~80mg,症状缓解后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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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根据临床试验结果及相关文献报道,本品的不良反应有:1、常见不良反应胃肠道系统失调:消化不良、腹痛、恶心和腹泻。肝胆:肝酶升高2、偶见不良反应(发生率1%-0.1%)-般为头晕。胃肠道系统:胀气、胃炎、便秘、呕吐、溃疡性口腔粘膜炎。皮肤:瘙痒、皮疹、皮炎、湿疹。代谢和营养:尿素氨和肌酐升高。3、罕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小于0.1%)-般有头痛、疲倦、面部浮肿、过敏症状、体重增加。血液:贫血、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心血管:水肿、心悸、腓肠肌痉挛、潮红、紫癜。泌尿系统:间质性肾炎。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感觉障碍、震颤。胃肠道系统障碍方面:胃肠出血和溃疡、出血性腹泻、肝炎或胰腺炎、柏油状大便、口腔粘膜炎症。皮肤:湿疹。代谢和营养:碱性磷酸酶升高,高钾血症。精神病学方面:抑郁、多梦、嗜睡、失眠。眼睛:视觉异常。其他:味觉倒错、脉管炎。如其它的非甾体抗炎药,可能发生严重的皮肤粘膜的超敏反应。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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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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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死﹑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不宜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2.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真菌和病毒感染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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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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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妇女使用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动物试验有致畸作用,应权衡利弊使用。乳母接受大剂量给药,则不应哺乳,防止药物经乳汁排泄,造成婴儿生长抑制﹑肾上腺功能抑制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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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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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如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须十分慎重,因激素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如却有必要长期使用,应采用短效(如可的松)或中效制剂(如泼尼松),避免使用长效制剂(如地塞米松)。口服中效制剂隔日疗法可减轻对生长的抑制作用。儿童或少年患者长程使用糖皮质激素必须密切观察,患儿发生骨质疏松症﹑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青光眼﹑白内障的危险性都增加。儿童使用激素的剂量除了一般的按年龄和体重而定外,更应该按疾病的严重程度和患儿对治疗的反应而定。对于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患儿的治疗,其激素的用量应根据体表面积而定,如果按体重而定则易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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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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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糖皮质激素易产生高血压,老年患者尤其是更年期后的女性使用易发生骨质疏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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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库欣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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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口服时必须整片吞服,勿嚼碎。嚼碎会影响缓释效果,增加副作用发生的可能性。 2.有胃肠道疾病的患者或有消化道溃疡、脑血管出血、溃疡性结肠炎、Crobn's病、系统性红斑狼疮(SLE)、卟啉病及造血和凝血功能障碍病史患者应慎用或在密切监控下使用; 3.轻度、中度肝、肾、心功能不全者以及有体液潴留、用利尿药治疗或其他同样有低血容量危险的患者应慎用; 4.服用非甾体消炎药后出现头晕和中枢神经系统其它障碍的患者应避免开车或从事机械操作; 5.长期服用非甾体抗炎镇痛药患者应经常检查,以防对肝肾功能和血细胞计数的不良影响。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时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4.对有细菌﹑真菌﹑病毒感染者,应在应用足量敏感抗生素的同时谨慎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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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