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
云南白药

云南白药

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通用名称:云南白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0798

生产企业: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化瘀止血,活血止痛,解毒消肿。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吐血,咳血,便血,痔血,崩漏下血,疮疡肿毒及软组织挫伤,闭合性骨折,支气管扩张及肺结核咳血,溃疡病出血,以及皮扶感染性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云南白药
云南白药
醋酸泼尼松片
醋酸泼尼松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商标

云南白药

规格

4g*6瓶

5mg/片

剂型

散剂

片剂

主要成分

三七、麝香、草乌等。

本品主要成份醋酸泼尼松。

性状

灰黄色至浅棕黄色的粉末;具特异性香气,味略感清凉,并有麻舌感。保险子为红色的球形或类球形水丸,剖面显棕色或棕褐色;气微,味微苦。

生产企业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涛生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0798

国药准字H3402000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化瘀止血,活血止痛,解毒消肿。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吐血,咳血,便血,痔血,崩漏下血,疮疡肿毒及软组织挫伤,闭合性骨折,支气管扩张及肺结核咳血,溃疡病出血,以及皮扶感染性疾病。

本品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多肌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用法用量

刀、枪、跌打诸伤,无论轻重.出血者用温开水进服;瘀血肿痛与未流血者用酒送服;妇科各症,用酒送服;但月经过多,红崩,用温开水送服.毒疮初起,服0.25g,另取药粉用酒调匀,敷患处,如已化脓,只需内服,其他内出血各症均可内服。口服,一次0.25-0.5g,一日4次(2至5岁按1/4剂量服用;5至12岁按1/2剂量服用)。凡遇较重的跌打损伤可先服保险子1粒,轻伤及其他病症不必服。

1.口服一般一次5~10mg(1~2片),一日10~60mg(2~12片)。|2.对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胃病综合征﹑溃疡性结肠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可给每日40~60mg,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3. 对药物性皮炎﹑荨麻疹﹑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可给泼尼松每日20~40mg,症状减轻后减量,每隔1~2日减少5mg。|4.防止器官移植排异反应,一般在术前1~2天开始每日口服100mg,术后一周改为每日60mg,以后逐渐减量。|5.治疗急性白血病﹑恶性肿瘤,每日口服60~80mg,症状缓解后减量。

不良反应

1)孕妇忌用。2)有本药过敏史者或家族过敏体质者慎用。伴有严重心律失常的患者不宜使用。3)有组织破损或感染者,外敷用药之前必须认真彻底清创、冲洗、消毒,有的患者外敷云南白药后可有轻微灼痛,随着病情的好转将逐渐消失。4)偶有过敏反应。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禁忌

由于云南白药有兴奋子宫的作用,可以造成流产,所以孕妇忌用,无论内服外敷。服药后一日内忌食牛羊肉、豆类及其加工品。对云南白药有过敏史者忌用。严重心律失常患者不宜使用。用药过量或中毒时忌用。

1.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死﹑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不宜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2.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真菌和病毒感染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用。

妊娠期妇女使用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动物试验有致畸作用,应权衡利弊使用。乳母接受大剂量给药,则不应哺乳,防止药物经乳汁排泄,造成婴儿生长抑制﹑肾上腺功能抑制等不良反应。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小儿如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须十分慎重,因激素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如却有必要长期使用,应采用短效(如可的松)或中效制剂(如泼尼松),避免使用长效制剂(如地塞米松)。口服中效制剂隔日疗法可减轻对生长的抑制作用。儿童或少年患者长程使用糖皮质激素必须密切观察,患儿发生骨质疏松症﹑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青光眼﹑白内障的危险性都增加。儿童使用激素的剂量除了一般的按年龄和体重而定外,更应该按疾病的严重程度和患儿对治疗的反应而定。对于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患儿的治疗,其激素的用量应根据体表面积而定,如果按体重而定则易发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用糖皮质激素易产生高血压,老年患者尤其是更年期后的女性使用易发生骨质疏松。

药理作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库欣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孕妇忌用;服药一日内,忌食蚕豆、鱼类及酸冷食物。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时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4.对有细菌﹑真菌﹑病毒感染者,应在应用足量敏感抗生素的同时谨慎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