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布芬胶囊
通用名称:芬布芬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4020412
生产企业: 山西振东安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的治疗。2.还可用于牙痛,手术后疼痛及外伤性疼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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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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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15g |
5mg/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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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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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含芬布芬(C16H14O3)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
本品主要成份醋酸泼尼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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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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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412 |
国药准字H3402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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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的治疗。2.还可用于牙痛,手术后疼痛及外伤性疼痛。 |
本品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多肌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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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常用量:一日0.6g,1次或分2次服用。成人一日总量不超过1.0g。2.小儿常用量:尚未建立。 |
1.口服一般一次5~10mg(1~2片),一日10~60mg(2~12片)。|2.对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胃病综合征﹑溃疡性结肠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可给每日40~60mg,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3. 对药物性皮炎﹑荨麻疹﹑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可给泼尼松每日20~40mg,症状减轻后减量,每隔1~2日减少5mg。|4.防止器官移植排异反应,一般在术前1~2天开始每日口服100mg,术后一周改为每日60mg,以后逐渐减量。|5.治疗急性白血病﹑恶性肿瘤,每日口服60~80mg,症状缓解后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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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本品不良反应主要为胃肠道反应,表现为胃痛、胃烧灼感、恶心,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2.头晕、皮疹、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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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消化性溃疡、严重肝肾功能损害、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应禁用。 |
1.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死﹑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不宜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2.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真菌和病毒感染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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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
妊娠期妇女使用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动物试验有致畸作用,应权衡利弊使用。乳母接受大剂量给药,则不应哺乳,防止药物经乳汁排泄,造成婴儿生长抑制﹑肾上腺功能抑制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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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应禁用。 |
小儿如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须十分慎重,因激素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如却有必要长期使用,应采用短效(如可的松)或中效制剂(如泼尼松),避免使用长效制剂(如地塞米松)。口服中效制剂隔日疗法可减轻对生长的抑制作用。儿童或少年患者长程使用糖皮质激素必须密切观察,患儿发生骨质疏松症﹑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青光眼﹑白内障的危险性都增加。儿童使用激素的剂量除了一般的按年龄和体重而定外,更应该按疾病的严重程度和患儿对治疗的反应而定。对于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患儿的治疗,其激素的用量应根据体表面积而定,如果按体重而定则易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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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请遵医嘱。 |
用糖皮质激素易产生高血压,老年患者尤其是更年期后的女性使用易发生骨质疏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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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主要为胃肠道反应,表现为胃痛、胃烧灼感、恶心,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头晕、皮疹、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库欣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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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时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4.对有细菌﹑真菌﹑病毒感染者,应在应用足量敏感抗生素的同时谨慎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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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