喉疾灵胶囊
通用名称:喉疾灵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1354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发作。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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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陈李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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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25g*12粒*4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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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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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板蓝根﹑山豆根﹑桔梗﹑诃子肉﹑了哥王﹑天花粉﹑连翘﹑冰片﹑珍珠层粉﹑广东土牛膝﹑猪牙皂。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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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芳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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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354 |
国药准字H15020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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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发作。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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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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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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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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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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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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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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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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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脾虚大便溏者慎用。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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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