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替硝唑含漱液
通用名称:浓替硝唑含漱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709
生产企业: 浙江杭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厌氧菌感染引起的牙龈炎、冠周炎、牙周炎等口腔疾病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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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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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0ml: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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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漱液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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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浓替硝唑。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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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几乎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气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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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09 |
国药准字H15020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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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厌氧菌感染引起的牙龈炎、冠周炎、牙周炎等口腔疾病的辅助治疗。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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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含漱用。在50毫升温开水中加入本品2毫升,在口腔中含嗽1分钟后吐弃。一日3次。儿童剂量减半。 |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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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少见且轻微,偶有恶心、呕吐、口腔金属味、食欲缺乏等。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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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对甲硝唑等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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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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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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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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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厌氧菌药。作用机制是分子中所含硝基被厌氧菌的硝基还原酶还原成一种细胞毒,抑制DNA的合成,促使细菌死亡。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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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含漱,且必须稀释后使用,不得咽下。2.用药3日后,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咨询。3.过敏体质及血液病患者慎用。4.有神经系统反应时应及时停药。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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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