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氮卓斯汀鼻喷雾剂
通用名称:盐酸氮卓斯汀鼻喷雾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0942
生产企业: 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抗过敏。用于治疗过敏性季节性鼻炎和过敏性常年性鼻炎。如多鼻液﹑打喷嚏及鼻痒。适用于成人或12岁及12岁以上儿童。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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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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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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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非中国药典剂型 鼻喷雾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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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氮䓬斯汀。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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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非中国药典剂型 鼻喷雾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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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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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942 |
国药准字H15020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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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抗过敏。用于治疗过敏性季节性鼻炎和过敏性常年性鼻炎。如多鼻液﹑打喷嚏及鼻痒。适用于成人或12岁及12岁以上儿童。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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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摆正头位(避免后仰)喷鼻,每次每鼻孔喷2喷,一日2次,或遵医嘱。附使用说明。 |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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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本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较低(<2%),临床试验中不良症状表现为:嗜睡、鼻干、口干、多梦、腹痛、头晕、咳嗽、脸红等,如使用不当(如头后仰)可能会产生辛辣味、恶心、呕吐等症状。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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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盐酸氮䓬斯汀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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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根据非临床毒理研究,尽管盐酸氮䓬斯汀无致畸和生殖毒性,但对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用药研究数据尚不充分,因此只在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无适当选择时才使用本品。尚不知道本品是否通过乳汁代谢,但是由于乳汁是代谢的途径之一,因此建议哺乳期妇女尽避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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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无1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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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超过60岁患者的临床用药病例数较少,因此无法得出有效结论,60岁以上和60岁以下患者用药后发生的不良反应相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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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盐酸氮卓斯汀为一种新结构的2、3二氮杂萘酮的衍生物,为潜在的长效抗过敏化合物,具有H1受体拮抗剂特点。动物实验数据表明,高浓度的盐酸氮卓斯汀可以阻止过敏反应中某些化学介质的合成和释放(例如:白三烯、组胺、5-羟色胺)。毒理研究:鼻喷给药时,在允许应用的最大剂量下,未检测到局部毒性反应或器官特异性毒性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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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用药;为了正确使用本品并获得较好的疗效,请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和“使用说明”;首次用药或用药后贮存超过3天后再次用药应连续按压几次,直到有均匀的雾状喷出;用药后请将药品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如被儿童误服用请立即与专业医生联系;在没有医生指导下,请勿同时服用其它抗组胺药;使用本品易产生嗜睡﹑眩晕的患者,服药后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器和高空作业等需要精神集中的工作;盐酸氮卓斯汀与酒精或其它神经中枢系统抑制药物同时用会导致眩晕﹑嗜睡﹑加重神经中枢系统抑制,因此应避免同时用药;妊娠或哺乳期妇女只有在无适应选择余地时才使用本品;避免喷入眼中。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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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