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乐眼药水
通用名称:近视乐眼药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0740
生产企业: 大理白族自治州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调节视力。用于治疗青少年假性近视和连续近距离使用视力所引起的眼疲劳。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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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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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8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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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眼用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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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紫金龙。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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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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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740 |
国药准字H15020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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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调节视力。用于治疗青少年假性近视和连续近距离使用视力所引起的眼疲劳。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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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次;或一次1~2滴,滴后闭目休息5分钟,再滴,连续五次。 |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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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用药后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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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禁止内服;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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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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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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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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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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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滴眼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3.平时有眼胀,头痛,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慎用。|4.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5.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6.药物滴入后部分病人有轻微的刺痛感,结膜轻度充血,数分钟后消失。|7.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9.打开瓶盖后,15天内用完。|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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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