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沙星滴眼液
通用名称:氧氟沙星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3719
生产企业: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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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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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8ml:2.4mg*10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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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滴眼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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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甘油。氧氟沙星化学名称为: (+)-9-氟-2,3-二氢-3-甲基-10- -(4-甲基-1-哌嗪基) -7-氧代-7H-吡啶并[1, 2,3-de]-1, 4-苯并噁嗪-6-羧酸。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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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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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719 |
国药准字H15020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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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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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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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偶尔有辛辣似蜇样的刺激症状。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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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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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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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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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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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和DNA复制而发挥作用。由于其独特的作用机理,具有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的特点,对革兰氏阴性菌、阳性菌群均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肠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柠檬酸细菌属、肺炎杆菌、肠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铜绿假单细胞菌、流感嗜血杆菌、不动杆菌属、弯曲杆菌属、衣原体属敏感性菌种等感染有效。本品与其他类抗菌药未见交叉耐药性。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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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使用。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3.只限于滴眼用。4.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开启使用一次后不可再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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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