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波姆滴眼液
通用名称:卡波姆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50018
生产企业: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功能主治:干眼症、泪液分泌减少的替代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
| 商标 |
|
||
| 规格 |
0.2%:10g |
|
|
| 剂型 |
眼用制剂 |
|
|
| 主要成分 |
卡波姆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透明的水溶性胶状液体。 |
|
|
| 生产企业 |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50018 |
国药准字H1502015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干眼症、泪液分泌减少的替代治疗。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
| 用法用量 |
本品依病情轻重程度,每日3-5次或更多次,每次一滴,滴入眼睑内,于白天和睡觉前使用,或遵医嘱。使用时,应使药管垂直,以便形成一小滴,并易于从管口滴落。戴隐形眼镜时不宜使用。 |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
| 不良反应 |
即使正常应用本品时可有短暂视力模糊现象。因此,病人在车辆或操作机械前使用本品时应当小心,待视力影响消除后再开始工作。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 禁忌 |
对西曲溴铵过敏者。 |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没有怀孕或哺乳期间使用本品的安全性经验。临床前的数据显示本品在怀孕或哺乳期间使 用风险很小,但从原则上考虑,除非医生全面考虑潜在的风险与益处,怀孕和哺乳期间不应使用本品。 |
|
|
| 儿童用药 |
没有本品用于儿童的专门研究,因此儿童使用时应咨询医生。 |
|
|
| 老人用药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
| 药理作用 |
1.唯地息是含有0.2%卡波姆(聚丙烯酸)的亲水凝胶,由固相基质和水相分散层组成,类似泪膜的二层结构即粘液层和水层,可粘着在角膜表面,并在眼球表面形成液体储库。其聚合物骨架与泪液中的电解质作用后可释放水分。2.卡波姆的药理特性是增加基质的粘度,从而增加在眼球表面的粘着和保留时间。唯地息是触变性凝胶,受切应力(眨眼)作用即可改变其稠度,呈凝胶状或形成水相。每眨眼一次,凝胶中的水分即可部分释放以补充泪液。3.因此唯地息可有效地保护敏感的角膜和结膜上皮,防止干眼症的继发症状。急性、长期毒性和局部毒性研究表明,唯地息无任何毒性,有良好的耐受性。在妊娠和哺乳期应用唯地息无任何危险。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
| 注意事项 |
病人开车或操作机器时应当小心。 应保存在安全之处,避免孩子接触。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