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片
通用名称:对乙酰氨基酚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5020156
生产企业: 内蒙古东北六药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 商标 |
|
||
| 规格 |
0.125g |
||
| 剂型 |
片剂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本品主要成分为红霉素。 |
|
| 性状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0156 |
国药准字H3402041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2.军团菌病。 3.肺炎支原体肺炎。 4.肺炎衣原体肺炎。 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7.淋病奈瑟菌感染。 8.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 9.空肠弯曲菌肠炎。 10.百日咳。 |
|
| 用法用量 |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口服。1.成人一日1~2g,分3~4次服用。2.军团菌病患者,一日2~4g,分4次服用。3.小儿按体重一日30~50mg/kg,分3~4次服用。 |
|
| 不良反应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
| 禁忌 |
|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
1.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而进入胎儿循环,故孕妇应慎用。2.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 |
|
| 儿童用药 |
|
|
|
| 老人用药 |
|
|
|
| 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1.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对葡萄球菌属(耐甲氧西林菌株除外)、各组链球菌和革兰阳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氏菌等也对本品敏感。本品对除脆弱拟杆菌和梭杆菌属以外的各种厌氧菌亦具抗菌作用。对军团菌属、胎儿弯曲菌、某些螺旋体、肺炎支原体、立克次体属和衣原体属也有抑制作用。 2.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 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位移,从而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3.肝病患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4.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5.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承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承受。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