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片
通用名称:对乙酰氨基酚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5020156
生产企业: 内蒙古东北六药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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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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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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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大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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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本品成分为白芷﹑冰片﹑薄荷﹑赤芍﹑川芎﹑大黄﹑当归﹑地黄﹑甘草﹑黄柏﹑黄连﹑黄芩﹑荆芥穗﹑桔梗﹑菊花﹑连翘﹑牛黄﹑石膏﹑栀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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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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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0156 |
国药准字Z1302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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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本品清热泻火,散风止痛。本品用于热毒内盛﹑风火上攻所致的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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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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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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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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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体弱、大使搪薄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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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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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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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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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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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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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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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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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 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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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