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
盐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

盐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通用名称:盐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347

生产企业: 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
盐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
对乙酰氨基酚片
对乙酰氨基酚片
类型

处方药

非处方药

商标

一正

规格

8ml

剂型

滴眼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辅料含增稠剂玻璃酸钠。盐酸左氧氟沙星化学名称为: (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H-吡啶骈[1,2,3-de]-[1,4]-苯骈?f嗪-6-羧酸盐酸盐一水合物。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性状

本品为淡黄绿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生产企业

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

内蒙古东北六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347

国药准字H1502015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1.将本品滴入眼睑内。2.一日3~5次,一次1~2滴。3.推荐疗程:细菌性结膜炎7天﹑细菌性角膜炎9~14天,或遵医嘱。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不良反应

1.最常报道的不良反应是暂时性视力下降﹑发烧﹑一过性眼睛灼热﹑眼痛或不适﹑咽炎及畏光,发生率约1%~3%。2.其他发生率低于1%的不良反应有:过敏﹑眼睑水肿﹑眼睛干燥及瘙痒。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禁忌

对盐酸左氧氟沙星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及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由于目前还没有对怀孕妇女进行充分的控制性研究,因此对于怀孕妇女,只有在判断药物的潜在利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风险时,才能使用本品。2.根据氧氟沙星的数据,推测左氧氟沙星可通过人乳汁排泄,因此哺乳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1.1岁以下婴儿使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尚未确立。2.只有在判断药物的潜在利益大于对儿童的潜在风险时,才能使用本品,或遵医嘱。

老人用药

老年人使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与其他成人患者无明显差别。

药理作用

1.左氧氟沙星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两倍,它的主要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细菌拓朴异构酶Ⅳ及DNA旋转酶(均为Ⅱ型拓朴异构酶)的活性,阻碍细菌DNA的复制而达到抗菌作用。2.左氧氟沙星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1)对大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白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志贺菌属、沙门氏菌属、枸橼酸杆菌、不动杆菌属以及铜绿假单胞菌、流感嗜血杆菌、淋球菌等革兰阴性细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2)对部分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和军团菌、支原体、衣原体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但对厌氧菌和肠球菌的作用较差。3.遗传毒性:左氧氟沙星Ames试验、CHO/HGPRT突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大鼠程序外DNA合成试验(UDS)、小鼠体内姐妹染色体交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体外CHL细胞株染色体畸变试验、CHL/IU细胞株姐妹染色体交换试验结果均为阳性。4.生殖毒性:(1)大鼠妊娠前、妊娠初期经口给药剂量达360mg/kg(相当于眼科临床上最大推荐剂量的2900倍)时,对雌、雄动物的生殖能力和胎儿均未见影响。(2)大鼠在器官形成期给药,剂量达90mg/kg时,对胎儿和新生儿均无明显影响。(3)家兔经口给药50mg/kg时,未出现胚胎、胎儿致死以及胎儿生长迟缓作用,也未出现致畸作用。(4)大鼠围产期、授乳期经口给药达360mg/kg时,对动物的分娩、授乳以及出生儿均未见明显影响。5.致癌作用:大鼠掺食法给予左氧氟沙星高达100mg/kg/天,连续给药2年,未见致癌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注意事项

1.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用于结膜下注射,也不能直接滴入眼睛前房内。2.和其他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因此本品不应长期使用。3.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即使只有一次,也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某些反应伴有心血管虚脱﹑丧失知觉﹑血管性水肿(包括咽﹑喉或脸部水肿)﹑气道阻塞﹑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 如果发生皮疹或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4.使用时注意避免污染容器前端。5.建议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患者不戴接触透镜。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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