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斛明目丸
石斛明目丸

石斛明目丸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石斛明目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1020380

生产企业: 西安阿房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平肝清热,滋肾明目。用于肝肾两亏,虚火上升引起的瞳孔散大夜盲昏花,视物不清,内障抽痛,头目眩晕,精神疲倦。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石斛明目丸
石斛明目丸
对乙酰氨基酚片
对乙酰氨基酚片
类型

处方药

非处方药

商标

规格

每100粒重12g

剂型

丸剂(浓缩丸)

主要成分

川芎、磁石、地黄、防风、茯苓、甘草、枸杞子、黄连、蒺藜、菊花、决明子、苦杏仁、麦冬、牛膝、青葙子、人参、肉苁蓉、山药、石膏、石斛、熟地黄、水牛角浓缩粉、天冬、菟丝子、五味子、枳壳。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性状

生产企业

西安阿房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东北六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1020380

国药准字H1502015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平肝清热,滋肾明目。用于肝肾两亏,虚火上升引起的瞳孔散大夜盲昏花,视物不清,内障抽痛,头目眩晕,精神疲倦。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服。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食物。2.孕妇慎服。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