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酸氯己定溶液
通用名称:醋酸氯己定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2189
生产企业: 北京麦迪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牙龈炎、口腔黏膜炎、咽炎及牙科手术后控制口腔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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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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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0ml*6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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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洗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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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氯己定。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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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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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189 |
国药准字H15020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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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牙龈炎、口腔黏膜炎、咽炎及牙科手术后控制口腔感染。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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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皮肤外用。0.05%溶液局部皮肤及粘膜消毒;创面及阴道冲洗。 |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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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偶见过敏反应或口腔黏膜浅表脱屑。2.长期使用能使口腔黏膜表面和牙齿着色,舌苔变黑,味觉改变,咽部烧灼感,停药后可恢复。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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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牙周炎患者禁用。2.门牙填补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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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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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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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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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对某些葡萄球菌、变异链球菌、唾液链球菌、白色念珠菌、大肠杆菌、厌氧丙酸菌呈高度敏感;对嗜血链球菌中等度敏感,对变形杆菌属、假单胞菌属、克雷白杆菌属和革兰阴性球菌(如韦永球菌属)底度敏感。本品吸附在细菌胞浆膜的渗透屏障,使细胞内容物漏出,低浓度抑制细菌,高浓度杀灭细菌。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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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2.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应吐出,不得咽下。3.含漱3日后症状未见缓解,请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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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