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决明片
通用名称:复方决明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903
生产企业: 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养肝益气,开窍明目。用于气阴两虚证的青少年假性近视。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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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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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基片重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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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糖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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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制何首乌、桑葚、菟丝子(炒)、黄芪、决明子(微炒)、远志(甘草制)、石菖蒲、丹参、五味子、升麻、鹅不食草、冰片。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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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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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903 |
国药准字H15020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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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养肝益气,开窍明目。用于气阴两虚证的青少年假性近视。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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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8片,一日2次;两个月为一疗程。 |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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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可能导致腹泻、腹痛、恶心等消化道不适,偶见皮疹、头晕等轻微不良反应。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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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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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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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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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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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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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平时注意眼部卫生,加强眼部锻炼。2.感冒时不宜服用。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平时有眼胀,头痛,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慎用。4.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5.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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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