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4629

生产企业: 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急﹑慢性细菌性结膜炎﹑睑缘炎﹑麦粒肿﹑睑板腺炎﹑泪囊炎,角膜炎和角膜溃疡等外眼部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对乙酰氨基酚片
对乙酰氨基酚片
类型

处方药

非处方药

商标

规格

8ml:24mg

剂型

眼用制剂(滴眼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液体。

生产企业

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东北六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4629

国药准字H1502015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治疗急﹑慢性细菌性结膜炎﹑睑缘炎﹑麦粒肿﹑睑板腺炎﹑泪囊炎,角膜炎和角膜溃疡等外眼部感染。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滴于眼脸内,每次1~2滴,每日3~5次,或遵医嘱。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不良反应

偶见眼部刺痛感觉。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禁忌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注意事项

滴眼用。使用时若出现过敏症状,应停止使用。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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