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胆泻肝丸
龙胆泻肝丸

龙胆泻肝丸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龙胆泻肝丸(浓缩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4572

生产企业: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龙胆泻肝丸
龙胆泻肝丸
对乙酰氨基酚片
对乙酰氨基酚片
类型

处方药

非处方药

商标

规格

每8丸重123g(相当于原生药3g)

剂型

丸剂

主要成分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关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性状

生产企业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内蒙古东北六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4572

国药准字H1502015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8丸,一日2次。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禁忌

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

1.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1.年老体弱慎用。|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注意事项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