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耳油
通用名称:滴耳油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3474
生产企业: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肝经湿热上攻,耳鸣耳聋,耳内生疮,肿痛刺痒,破流脓水,久不收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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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喜适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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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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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搽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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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冰片、薄荷油、核桃油、黄柏、五倍子。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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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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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474 |
国药准字H15020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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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肝经湿热上攻,耳鸣耳聋,耳内生疮,肿痛刺痒,破流脓水,久不收敛。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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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耳用,先搽净脓水,每次2~3滴,一日3~5次。 |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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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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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凡耳病如化脓性中耳炎出现头痛重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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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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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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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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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方由5味药组成。常用于热毒湿邪之耳病。方中黄柏苦寒,清热燥湿为主药;冰片通窍解毒消肿,五倍子酸涩收敛,共为辅药;核桃油、薄荷油功在清热消肿,用为佐药。诸药配伍,共奏清热消肿,解毒燥湿之功。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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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用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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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