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牙痛酊
通用名称:复方牙痛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807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牙龈炎、龋齿引起的牙痛或牙龈肿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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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仙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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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5ml |
每片重0.37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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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酊剂 |
片剂(薄膜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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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宽叶缬草、红花、凤仙花、樟木。辅料为乙醇。 |
本品主要成份白术、白芷、薄荷、苍耳子、防风、黄芪、辛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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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澄清液体。气芳香,味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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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807 |
国药准字Z20093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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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牙龈炎、龋齿引起的牙痛或牙龈肿痛。 |
本品散风固表,宣肺通窍。用于风热蕴肺、表虚不固所致的鼻塞时轻时重、鼻流清涕或浊涕、前额头痛;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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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腔用药,一日3次,每5日为一疗程。用小棉球浸湿本品适量涂擦或置于患处,适时取出。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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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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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药品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 |
外感风热,流清涕的鼻病患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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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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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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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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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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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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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油腻食物。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用药时最好应配合牙科治疗。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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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