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通用名称: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127
生产企业: 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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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荣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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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ml |
10ml*6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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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滴眼剂 |
合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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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ml含托吡卡胺5mg,盐酸去氧肾上腺素5mg。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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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液体。 |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为棕黄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的沉淀;味甘、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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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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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127 |
国药准字Z20143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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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本品用于小儿外感,邪毒内盛,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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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眼部用药。1、散瞳检查本品滴入结膜囊,一次1滴,间隔5分钟再滴第2次。本品滴眼后5-10分钟开始散瞳,15-20分钟瞳孔散得最大。约维持一个半小时后开始恢复,5-10小时瞳孔恢复至滴药前水平。2、屈光检查应用本品每5分钟滴眼一次,连续滴4次,20分钟后可作屈光检查。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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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本品尚未对使用结果调查中的不良反应发生几率进行明确的调查。若出现全身症状时应停止给药。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可出现休克、过敏样症状,所以需要充分进行观察,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他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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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青光眼和具有房角狭窄、前房较浅等眼压上升因素的患者(有可能诱发急性闭角型青光眼);2)对本制剂的成份有过敏既往史的患者。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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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只有在其治疗上的有益性超过危险性时予以使用。关于妊娠期间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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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由于儿童 使用时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应充分观察,慎重使用。特别是在早产儿有过心动徐缓、呼吸停止的报导,应充分进行观察,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予以妥当的处置。最佳方法是根据需要将本品稀释后使用。 |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ml,三岁ml五岁5~10 ml,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 ml,一日3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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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予以注意。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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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理作用: 1.散瞳作用:给白色家兔用各种比例混合的托吡卡胺和盐酸去氧肾上腺素滴眼液进行滴眼,可见由托吡卡胺引起的瞳孔括约肌松驰,由盐酸去氧肾上腺素的瞳孔开大肌收缩引起的散瞳。此外,两者的并用有相乘效果,托吡卡胺与盐酸去氧肾上腺素的配比在1:1及11:10时其散瞳效果较强。2.调节麻痹作用:为进行视力障 碍及内斜视小儿的屈光检查,用本品滴眼1-2次,将其调节麻痹效果与0.5%及1%阿托品的1日3次、滴眼3日的效果进行了比较。相对于屈光状态,本品的调节麻痹作用较阿托品为弱,持续时间较短,为速效性。对屈光异常且无其他眼病的年轻者用本品1次1滴、间隔3分钟共滴眼3次。滴眼结束20- -30分钟后其调节麻痹效果达到最高,3小时左右几乎完全恢复,4-5小时后调节功能恢复正常。毒理研究:1.急性毒性(托吡卡胺与盐酸去氧肾上腺素的等量混合物)2.滴眼毒性:刺激性角膜障碍性试验未见异常。 |
1.小儿脏腑娇嫩,形气未充,卫外功能差,易感受外邪。外邪所袭肌表,必先侵扰肺部,肺失清肃而致咳嗽,小儿系纯阳之体,又风为阳邪,外感后病邪易化热,故小儿咳嗽以热症为最多,该药清宣肺热,止咳平喘而对症治疗。2.成分有麻黄、石膏、黄芩、苦杏仁、甘草等组成。方中麻黄宣肺解表、平喘止咳,石膏清肺泄热,生津液,二者相辅相制,一宣一降,一辛一寒,热邪得清,肺气宣发宿降有权,则咳喘有止。3.又配苦杏仁助麻黄平喘止咳。4.降肺气,黄芩助石膏清肺泄热,泻火解毒,消炎抗菌。板兰根、北豆根、甘草三药清热、解毒又利咽散肿。5.诸药合用,达到宣肺气、清肺热、止咳、化痰、平喘之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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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一.给药途径:仅用于点眼。二.使用方法:1.滴眼时原则上患者应仰卧,翻开患者的眼睑滴入结膜囊内,闭眼1 -5分钟,压迫泪囊部后睁开眼睛。2.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3.每支开启一日后不可再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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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