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米卡星滴眼液
阿米卡星滴眼液

阿米卡星滴眼液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阿米卡星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3303

生产企业: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结膜炎、角膜炎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阿米卡星滴眼液
阿米卡星滴眼液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类型

处方药

OTC甲类

商标

晶牌

荣昌

规格

8ml:20mg

10ml*6支

剂型

外用液体剂

合剂

主要成分

阿米卡星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性状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为棕黄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的沉淀;味甘、微苦。

生产企业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3303

国药准字Z2014301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结膜炎、角膜炎等。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本品用于小儿外感,邪毒内盛,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不良反应

1.本品有轻微的刺激性。 2.偶见过敏反应,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情况。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无特殊用药要求,可按一般成人用量使用。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ml,三岁ml五岁5~10 ml,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 ml,一日3次,用时摇匀。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本品为半合成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滴眼液,对细菌所产生氨基糖苷类钝化酶稳定。用于治疗由绿脓杆菌、变形杆菌、大肠杆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敏感菌引起的眼部感染。具有切断耐药菌的氨基酰化酶对药物的破坏作用。

1.小儿脏腑娇嫩,形气未充,卫外功能差,易感受外邪。外邪所袭肌表,必先侵扰肺部,肺失清肃而致咳嗽,小儿系纯阳之体,又风为阳邪,外感后病邪易化热,故小儿咳嗽以热症为最多,该药清宣肺热,止咳平喘而对症治疗。2.成分有麻黄、石膏、黄芩、苦杏仁、甘草等组成。方中麻黄宣肺解表、平喘止咳,石膏清肺泄热,生津液,二者相辅相制,一宣一降,一辛一寒,热邪得清,肺气宣发宿降有权,则咳喘有止。3.又配苦杏仁助麻黄平喘止咳。4.降肺气,黄芩助石膏清肺泄热,泻火解毒,消炎抗菌。板兰根、北豆根、甘草三药清热、解毒又利咽散肿。5.诸药合用,达到宣肺气、清肺热、止咳、化痰、平喘之功效。

注意事项

1.请将药品置于儿童不易接触之处。 2.发现不良反应应停止使用。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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