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
通用名称:乳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0604
生产企业: 杭州国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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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佐凯 |
荣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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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ml:15mg*1支 |
10ml*6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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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其他 |
合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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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乳酸左氧氟沙星。化学名称:(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f嗪-6-羧酸乳酸盐半水化合物。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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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为棕黄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的沉淀;味甘、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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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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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604 |
国药准字Z20143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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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本品用于小儿外感,邪毒内盛,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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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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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偶有轻微似蛰样的刺激症状。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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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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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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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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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ml,三岁ml五岁5~10 ml,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 ml,一日3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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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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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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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左氧氟沙星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两倍,它的主要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细菌拓朴异构酶Ⅳ及DNA旋转酶(均为Ⅱ型拓朴异构酶)的活性,阻碍细菌DNA的复制而达到抗菌作用。2.左氧氟沙星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1)对大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白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志贺菌属、沙门氏菌属、枸橼酸杆菌、不动杆菌属以及铜绿假单胞菌、流感嗜血杆菌、淋球菌等革兰阴性细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2)对部分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和军团菌、支原体、衣原体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但对厌氧菌和肠球菌的作用较差。3.遗传毒性:左氧氟沙星Ames试验、CHO/HGPRT突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大鼠程序外DNA合成试验(UDS)、小鼠体内姐妹染色体交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体外CHL细胞株染色体畸变试验、CHL/IU细胞株姐妹染色体交换试验结果均为阳性。4.生殖毒性:(1)大鼠妊娠前、妊娠初期经口给药剂量达360mg/kg(相当于眼科临床上最大推荐剂量的2900倍)时,对雌、雄动物的生殖能力和胎儿均未见影响。(2)大鼠在器官形成期给药,剂量达90mg/kg时,对胎儿和新生儿均无明显影响。(3)家兔经口给药50mg/kg时,未出现胚胎、胎儿致死以及胎儿生长迟缓作用,也未出现致畸作用。(4)大鼠围产期、授乳期经口给药达360mg/kg时,对动物的分娩、授乳以及出生儿均未见明显影响。5.致癌作用:大鼠掺食法给予左氧氟沙星高达100mg/kg/天,连续给药2年,未见致癌作用。 |
1.小儿脏腑娇嫩,形气未充,卫外功能差,易感受外邪。外邪所袭肌表,必先侵扰肺部,肺失清肃而致咳嗽,小儿系纯阳之体,又风为阳邪,外感后病邪易化热,故小儿咳嗽以热症为最多,该药清宣肺热,止咳平喘而对症治疗。2.成分有麻黄、石膏、黄芩、苦杏仁、甘草等组成。方中麻黄宣肺解表、平喘止咳,石膏清肺泄热,生津液,二者相辅相制,一宣一降,一辛一寒,热邪得清,肺气宣发宿降有权,则咳喘有止。3.又配苦杏仁助麻黄平喘止咳。4.降肺气,黄芩助石膏清肺泄热,泻火解毒,消炎抗菌。板兰根、北豆根、甘草三药清热、解毒又利咽散肿。5.诸药合用,达到宣肺气、清肺热、止咳、化痰、平喘之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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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使用,以免诱发耐药菌或真菌感染。2.使用中如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3.只限于滴眼用。4.开启使用后要避免药液和滴头受污染。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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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