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通用名称: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43014
生产企业: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宣肺,平喘,利咽。本品用于小儿外感,邪毒内盛,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 商标 |
荣昌 |
|
|
| 规格 |
10ml*6支 |
1ml:硫酸新霉素35mg,地塞米松磷酸钠1mg |
|
| 剂型 |
合剂 |
滴眼剂 |
|
| 主要成分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
本品为复方制剂,组成成分为:硫酸新霉素21mg﹑地塞米松磷酸钠6mg。 |
|
| 性状 |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为棕黄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的沉淀;味甘、微苦。 |
|
|
| 生产企业 |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43014 |
国药准字H2005882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本品用于小儿外感,邪毒内盛,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1. 本品主要用于急﹑慢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急性虹膜炎,以及白内障﹑青光眼及角膜移植术后﹑眼部机械或化学烧伤处理。|2. 本品亦可用于外耳道炎症。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
滴眼。一次2~3滴,一日4~8次。或遵医嘱。 |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本品含地塞米松,长期频繁用药可引起青光眼、白内障、真菌性眼睑炎。 |
|
| 禁忌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 对真菌性角膜溃疡﹑单纯疱疹(树枝状﹑地图状)病毒性角膜炎禁用。|2.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
| 儿童用药 |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ml,三岁ml五岁5~10 ml,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 ml,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药理作用 |
1.小儿脏腑娇嫩,形气未充,卫外功能差,易感受外邪。外邪所袭肌表,必先侵扰肺部,肺失清肃而致咳嗽,小儿系纯阳之体,又风为阳邪,外感后病邪易化热,故小儿咳嗽以热症为最多,该药清宣肺热,止咳平喘而对症治疗。2.成分有麻黄、石膏、黄芩、苦杏仁、甘草等组成。方中麻黄宣肺解表、平喘止咳,石膏清肺泄热,生津液,二者相辅相制,一宣一降,一辛一寒,热邪得清,肺气宣发宿降有权,则咳喘有止。3.又配苦杏仁助麻黄平喘止咳。4.降肺气,黄芩助石膏清肺泄热,泻火解毒,消炎抗菌。板兰根、北豆根、甘草三药清热、解毒又利咽散肿。5.诸药合用,达到宣肺气、清肺热、止咳、化痰、平喘之功效。 |
本品含地塞米松,长期频繁应用可引起青光眼、白内障、真菌性。 |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化脓性角膜溃疡的恢复期在医生指导下慎用。|2.长期滴用可致眼内压增高或青光眼,后者可损害视神经,视野缺损和视力损害。并可致晶状体后囊下浑浊的白内障。|3.长期滴用可能导致真菌感染。|4.角膜、巩膜溃疡者可能引起穿孔。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