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安奈德口腔软膏
通用名称:曲安奈德口腔软膏
批准文号:HC20120023
生产企业: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功能主治:适用于:1.口腔黏膜的急、慢性炎症,包括复发性口腔溃疡、糜烂甲扁平苔茴,口炎创伤性病损,如义齿造成的创伤性溃疡;2.剥脱性龈炎和口腔炎,创伤性溃疡和多数非复发性病损治疗后可迅速痊愈。3.慢性病变和复发性口腔溃疡用药后也能获得显著疗效,停药后还会复发。但康宁乐口内膏对控制复发也有一点作用。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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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荣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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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1% (w/w) |
10ml*6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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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软膏剂 |
合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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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曲安奈德。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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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为棕黄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的沉淀;味甘、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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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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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HC20120023 |
国药准字Z20143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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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1.口腔黏膜的急、慢性炎症,包括复发性口腔溃疡、糜烂甲扁平苔茴,口炎创伤性病损,如义齿造成的创伤性溃疡;2.剥脱性龈炎和口腔炎,创伤性溃疡和多数非复发性病损治疗后可迅速痊愈。3.慢性病变和复发性口腔溃疡用药后也能获得显著疗效,停药后还会复发。但康宁乐口内膏对控制复发也有一点作用。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本品用于小儿外感,邪毒内盛,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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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挤出少量药膏(大约1cm)轻轻涂抹在病损表面使之形成薄膜。在有些病损可能要多取一些药膏。最佳的结晶效果是药膏形成的薄膜恰好覆盖病损。2.不要反复揉擦。3.刚刚涂抹药膏时可能感觉药物呈颗粒和砂样,有些粗糙,药膏涂好后就可以形成光滑的薄膜。4.康宁乐最好在睡前使用,这样可以使药物与患处整夜接触。5.如果症状严重,需要每天涂2-3次。以餐后用药为宜。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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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对这种制剂不能耐受者非常少见。2.口腔内局部使用没有见到对皮质类固醇的反应。3.长期使用可引起如同全身使用类固醇类药物的副作用,如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葡萄糖代谢改变、蛋白质分解和消化道溃疡复发等等。这些情况在激素停止使用后可以逆转和消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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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患者对康宁乐中任何一种成份有过敏史。2.由于康宁乐中含有皮质类固醇、禁用于口腔、咽部的真菌和细菌感染性疾病。3.由病毒引起的口腔疱疹,如:唇疱疹、疱疹性龈口炎、疱疹性咽峡炎等也不要使用康宁乐。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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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怀孕期妇女使用(C型)。一般怀孕妇女不要使用,除非内科医生和牙科医生认为根据患者病情使用利大于弊在动物实验中发现皮质类固醇能够引起流产和各种畸形,如:腭裂、骨形成障碍,当然这些情况不一定在人类出现。2.长期使用皮质类固醇可使胎盘和消声儿体重减轻,因为长期使用皮质类固醇会使新生儿肾上腺皮质受到抑制,所以孕妇使用该药应慎重,孕妇产前短期使用皮质类固醇预防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对孩子没有影响,有母亲出现肺水肿的报告。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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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ml,三岁ml五岁5~10 ml,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 ml,一日3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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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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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小儿脏腑娇嫩,形气未充,卫外功能差,易感受外邪。外邪所袭肌表,必先侵扰肺部,肺失清肃而致咳嗽,小儿系纯阳之体,又风为阳邪,外感后病邪易化热,故小儿咳嗽以热症为最多,该药清宣肺热,止咳平喘而对症治疗。2.成分有麻黄、石膏、黄芩、苦杏仁、甘草等组成。方中麻黄宣肺解表、平喘止咳,石膏清肺泄热,生津液,二者相辅相制,一宣一降,一辛一寒,热邪得清,肺气宣发宿降有权,则咳喘有止。3.又配苦杏仁助麻黄平喘止咳。4.降肺气,黄芩助石膏清肺泄热,泻火解毒,消炎抗菌。板兰根、北豆根、甘草三药清热、解毒又利咽散肿。5.诸药合用,达到宣肺气、清肺热、止咳、化痰、平喘之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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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按规定剂量使用康宁乐类固醇用量很小,不太可能对全身产生影响。2.当然长期局部过量使用也会出现异常情况。如:乏力、头晕等,出现这些情况应该与医生联系。如果出现持续的局部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应该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治疗。3.患有结核病、消化道溃疡和糖尿病的病人若无医嘱不能使用皮质类固醇类药物。4.必须牢记在患者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时,口腔的正常防御反应受到抑制、口腔微生物的毒株会繁殖,且不出现通常的口腔感染征兆。5.用药7天后,如果病损没有显著修复、愈合时,建议做进一步检查。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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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