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乳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乳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乳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764

生产企业: 湖北中佳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乳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乳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类型

处方药

OTC甲类

商标

荣昌

规格

03%

10ml*6支

剂型

眼用制剂

合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乳酸环丙沙星。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性状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为棕黄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的沉淀;味甘、微苦。

生产企业

湖北中佳药业有限公司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764

国药准字Z2014301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本品用于小儿外感,邪毒内盛,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不良反应

偶有局部一过性刺激症状。可产生局部灼伤和异物感。此外眼睑水肿﹑流泪﹑畏光﹑视力减低﹑过敏反应等较少见。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孕妇禁用。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实验尚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本品在婴幼儿以及18岁以下的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ml,三岁ml五岁5~10 ml,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 ml,一日3次,用时摇匀。

老人用药

慎用。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偶有局部一过性刺激症状。可产生局部灼伤和异物感。此外眼睑水肿、流泪、畏光、视力减低、过敏反应等较少见

1.小儿脏腑娇嫩,形气未充,卫外功能差,易感受外邪。外邪所袭肌表,必先侵扰肺部,肺失清肃而致咳嗽,小儿系纯阳之体,又风为阳邪,外感后病邪易化热,故小儿咳嗽以热症为最多,该药清宣肺热,止咳平喘而对症治疗。2.成分有麻黄、石膏、黄芩、苦杏仁、甘草等组成。方中麻黄宣肺解表、平喘止咳,石膏清肺泄热,生津液,二者相辅相制,一宣一降,一辛一寒,热邪得清,肺气宣发宿降有权,则咳喘有止。3.又配苦杏仁助麻黄平喘止咳。4.降肺气,黄芩助石膏清肺泄热,泻火解毒,消炎抗菌。板兰根、北豆根、甘草三药清热、解毒又利咽散肿。5.诸药合用,达到宣肺气、清肺热、止咳、化痰、平喘之功效。

注意事项

1. 只用于滴眼。2. 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皮疹等过敏症状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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