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氮卓斯汀滴眼液
通用名称:盐酸氮卓斯汀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032
生产企业: 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过敏性结膜炎症状。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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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可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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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8ml:4mg |
每片重0.37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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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滴眼剂 |
片剂(薄膜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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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盐酸氮卓斯汀。其化学名称为:4-(.对氯苯甲基)-2-(1-甲基-4-六氢氮卓基)-2,3-二氮杂萘-1(2H)-酮的盐酸盐。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2H24ClN3O·HCl 分子量:418.37 |
本品主要成份白术、白芷、薄荷、苍耳子、防风、黄芪、辛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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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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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032 |
国药准字Z20093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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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过敏性结膜炎症状。 |
本品散风固表,宣肺通窍。用于风热蕴肺、表虚不固所致的鼻塞时轻时重、鼻流清涕或浊涕、前额头痛;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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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每日两次,早晚各一次,每眼一滴。症状严重者,剂量可增加至每日四次。在致敏原浓度特高的时期里,应在早上起床后立刻滴用盐酸氮卓斯汀滴眼液。在症状消失后,仍应持续滴用盐酸氮卓斯汀滴眼液滴眼液直至致敏原(例如花粉)消失。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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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偶然会产生轻微短暂的刺激反应(如灼热、眼痒、流泪)。少数人用药后有产生苦味的报道。若有苦味感觉,可饮用饮料(如果汁、奶类)予以消除。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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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药品成分高度敏感的患者忌用。 |
外感风热,流清涕的鼻病患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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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哺乳期妇女只有在无适应选择余地时才使用本品。 |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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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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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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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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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用药。2.首次用药或用药后贮存超过3天后再次用药应连续按压几次,直到有均匀的雾状喷出。3.用药后请将药品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4.如被儿童误服用请立即与专业医生联系。5.在没有医生指导下,请勿同时服用其它抗组胺药。6.使用本品易产生嗜睡、眩晕的患者,服药后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器和高空作业等需要精神集中的工作。7.盐酸氮卓斯汀与酒精或其它神经中枢系统抑制药物同时用会导致眩晕、嗜睡、加重神经中枢系统抑制,因此应避免同时用药。8.妊娠或哺乳期妇女只有在无适应选择余地时才使用本品。9.避免喷入眼中。 |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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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