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八宝眼膏
通用名称:马应龙八宝眼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1455
生产企业: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退赤,止痒去翳。用于风火上扰所致的眼睛红肿痛痒、流泪。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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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马应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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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g |
每片重0.37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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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眼膏剂 |
片剂(薄膜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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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炉甘石、冰片、硼砂、牛黄、珍珠、麝香、琥珀、硇砂。 |
本品主要成份白术、白芷、薄荷、苍耳子、防风、黄芪、辛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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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浅土黄色的软膏;气香,有清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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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455 |
国药准字Z20093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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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退赤,止痒去翳。用于风火上扰所致的眼睛红肿痛痒、流泪。 |
本品散风固表,宣肺通窍。用于风热蕴肺、表虚不固所致的鼻塞时轻时重、鼻流清涕或浊涕、前额头痛;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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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点入眼睑内。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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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少数有明显沙涩磨痛,应停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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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忌烟、酒、辛辣油腻食物,忌鱼、虾等腥物;忌内服。2.孕妇禁用。 |
外感风热,流清涕的鼻病患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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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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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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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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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方共由8味药组成。用于湿热蕴结而致的目疾。方中以炉甘石为主药,以退赤去翳、收涩止痒。以硼砂、冰片、牛黄清热散火、消肿退翳为辅药。珍珠、硇砂、琥珀清热化瘀去翳、收涩生肌为佐,麝香芳香走窜、通闭,能引药入腹理为使。全方配伍以退赤消肿、收涩止痒定痛为专功。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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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油腻食物,忌鱼、虾等腥物。2.本品为外用,忌内服。3.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4.用药时有异感或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5.如与其它眼药同用,应在间隔1小时后方可。6.药物应用后应无明显沙涩磨痛方可应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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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