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酸钠滴眼液
通用名称:玻璃酸钠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3160
生产企业: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干眼燥症等。详见说明书。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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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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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每片重0.37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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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薄膜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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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白术、白芷、薄荷、苍耳子、防风、黄芪、辛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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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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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160 |
国药准字Z20093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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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干眼燥症等。详见说明书。 |
本品散风固表,宣肺通窍。用于风热蕴肺、表虚不固所致的鼻塞时轻时重、鼻流清涕或浊涕、前额头痛;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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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一滴,一日5-6次,详见说明书。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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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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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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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感风热,流清涕的鼻病患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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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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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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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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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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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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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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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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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用于滴眼。 2.滴眼时注意不要将滴眼瓶瓶口部与眼接触,用后请盖紧瓶盖。 3.使用时,舍去最初1~2滴。 4.本品不含防腐剂。开封后,在滴眼瓶瓶口部未与眼接触,即没有造成污染的条件下,可供一天使用。如滴眼瓶瓶口部与眼发生接触,则本品仅供一次使用。 |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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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