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通用名称: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327
生产企业: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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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晶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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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8ml:24mg |
每片重0.37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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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耳用制剂 |
片剂(薄膜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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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盐酸洛美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白术、白芷、薄荷、苍耳子、防风、黄芪、辛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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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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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327 |
国药准字Z20093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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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本品散风固表,宣肺通窍。用于风热蕴肺、表虚不固所致的鼻塞时轻时重、鼻流清涕或浊涕、前额头痛;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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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2.对小儿滴数酌减。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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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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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外感风热,流清涕的鼻病患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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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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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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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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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对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志贺菌属、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等具有高度的抗菌活性;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对本品亦呈现高度敏感;对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和肺炎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亦有一定的抗菌作用。本品通过作用于细菌细胞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起杀菌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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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只用于点耳。2. 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3. 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4. 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5. 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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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