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替泼诺混悬滴眼液
通用名称:氯替泼诺混悬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60099
生产企业: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当使用皮质类固醇可以安全的减轻水肿和炎症的情况下,露达舒可以适用于治疗眼睑和球结膜炎、葡萄膜炎、角膜和眼前节的炎症等对皮质类固醇敏感性的炎症。 (例如季节性过敏性结膜炎、红斑痤疮性角膜炎、浅层点状角膜炎、带状疱疹性角膜炎、虹膜炎、睫状体炎、特异反应性角结膜炎等)。2.露达舒也适用于治疗各种眼部手术后的术后炎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
| 商标 |
露达舒 |
荣昌 |
|
| 规格 |
0.5%(5ml:25mg) |
10ml*6支 |
|
| 剂型 |
颗粒剂 |
合剂 |
|
| 主要成分 |
主要组成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氯替泼诺化学名称:氯甲基-17α-[(乙氧基羰基)oxy]-11β-羟基-3-oxoandrosta-1,4-二烯烃-17β-羧酸酯。本品为白色混悬液。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
|
| 性状 |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为棕黄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的沉淀;味甘、微苦。 |
||
| 生产企业 |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60099 |
国药准字Z2014301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当使用皮质类固醇可以安全的减轻水肿和炎症的情况下,露达舒可以适用于治疗眼睑和球结膜炎、葡萄膜炎、角膜和眼前节的炎症等对皮质类固醇敏感性的炎症。 (例如季节性过敏性结膜炎、红斑痤疮性角膜炎、浅层点状角膜炎、带状疱疹性角膜炎、虹膜炎、睫状体炎、特异反应性角结膜炎等)。2.露达舒也适用于治疗各种眼部手术后的术后炎症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本品用于小儿外感,邪毒内盛,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
| 用法用量 |
1.本品在使用前应用力摇匀。2.对皮质类固醇敏感性疾病的治疗:在患者侧眼结膜囊中滴入1-2滴本品,每日四次。在最初用药的第一周,剂量可以增加;如果需要可以增加到每小时1滴。注意不要过早的停止用药。如果在用药两天后症状和体征没有改善,患者应该重新接受检查。3.对术后炎症的治疗:在做过手术的眼结膜囊中滴入1-2滴本品,每日四次,在术后24小时就开始使用并持续到术后2周。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
|
| 不良反应 |
一般症状:少数(15%以下)的患者身上出现头痛,鼻炎,咽炎等症状。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1.露达舒同其它的眼部皮质类固醇一样,禁用于大多数角膜和结膜的病毒性疾病,包括上皮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树枝状角膜炎)、牛痘、水痘以及在眼部支原体感染和眼部的真菌性疾病。 2.对露达舒中含有的任何成份和其它的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动物试验显示高于本品临床每日最大剂量时家兔和大鼠会出现胚胎毒性和致畸性以及母体毒性。 |
尚不明确。 |
|
| 儿童用药 |
目前尚无用于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足够资料。 |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ml,三岁ml五岁5~10 ml,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 ml,一日3次,用时摇匀。 |
|
| 老人用药 |
目前尚无老年患者使用本品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在权衡利弊的前提下,遵医嘱使用。 |
尚不明确。 |
|
| 药理作用 |
本品未在人体进行相应研究,因此孕妇慎用。 目前尚未知道眼睛局部用皮质类固醇是否会导致充分的全身吸收以至在母乳中产生的可检测的量。全身用药的类固醇可以出现在母乳中,并能抑制生长,影响内源性皮质类固醇的产生或者产生其它不利的影响。因此哺乳期女性慎用本品。 |
1.小儿脏腑娇嫩,形气未充,卫外功能差,易感受外邪。外邪所袭肌表,必先侵扰肺部,肺失清肃而致咳嗽,小儿系纯阳之体,又风为阳邪,外感后病邪易化热,故小儿咳嗽以热症为最多,该药清宣肺热,止咳平喘而对症治疗。2.成分有麻黄、石膏、黄芩、苦杏仁、甘草等组成。方中麻黄宣肺解表、平喘止咳,石膏清肺泄热,生津液,二者相辅相制,一宣一降,一辛一寒,热邪得清,肺气宣发宿降有权,则咳喘有止。3.又配苦杏仁助麻黄平喘止咳。4.降肺气,黄芩助石膏清肺泄热,泻火解毒,消炎抗菌。板兰根、北豆根、甘草三药清热、解毒又利咽散肿。5.诸药合用,达到宣肺气、清肺热、止咳、化痰、平喘之功效。 |
|
| 注意事项 |
本品应保存在安全之处,避免儿童接触。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