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暗疮胶囊
通用名称:清热暗疮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0408
生产企业: 吉林百琦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散瘀。用于痤疮(粉刺)。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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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百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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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25g*3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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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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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穿心莲、人工牛黄、金银花、蒲公英、大黄浸膏、山豆根、栀子、珍珠层粉、甘草。 |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纤维素、柠檬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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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颗粒及粉末;气微,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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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408 |
国药准字H19993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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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散瘀。用于痤疮(粉刺)。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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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14天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用量: 1.1~2岁1包。 2.3-5岁1.5包。 3.6-8岁2包。 4.9-13岁2.5~3包。 5.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包,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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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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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忌食辛辣腥发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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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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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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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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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清热暗疮胶囊中金银花的药理作用:1.清热暗疮胶囊中金银花的抗病原微生物作用:体外实验表明,花和藤对多种致病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大肠杆菌、痢疾杆菌、霍乱弧菌、伤寒杆菌、副伤寒杆菌等均有一定抑制作用,对肺炎球菌、脑膜炎双球菌、绿脓杆菌,结核杆菌亦有效。水浸剂比煎剂作用强,叶煎剂比花煎剂作用强。若和连翘合用,抗菌范围还可互补;与青霉素合用,能加强青霉素对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菌作用,这可能是在抑制细菌体内蛋白质合成上有协同的作用。有人认为绿原酸和异绿原酸是金银花主要的抗菌有效成分。2.清热暗疮胶囊中金银花的抗炎和解热作用:腹腔注射金银花提取液0.25g/kg,能抑制大鼠角叉菜胶性脚肿。另有报道金银花注射液30-40g/kg能减轻蛋清性脚肿程度。腹腔注射金银花提取液8g/kg,2次/天,连续6天,对大鼠巴豆油性肉芽囊,也有明显抗渗出和抗增生的作用。早期报道金银花具有明显的解热作用,但用霍乱菌苗、马铃薯杆菌、枯草浸液等给家兔耳静脉注射,致热,未证实金银花煎剂5g/kg灌胃有退热作用,认为这可能和使用的金银花制剂、剂量或家兔的耐受性不同有关。3.清热暗疮胶囊中金银花的加强防御机能作用:金银花煎剂稀释至1:1280的浓度,仍能促进白细胞的吞噬功能。小鼠腹腔注射金银花注射液,也有明显促进炎性细胞吞噬功能的作用。4.清热暗疮胶囊中金银花的中枢兴奋作用:经电休克、转笼等多种实验方法证明口服绿原酸后,可引起大鼠、小鼠等动物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其作用强度为咖啡因的1/6,二者合用无相加及增强作用。5.清热暗疮胶囊中金银花的降血脂作用:大鼠灌胃金银花2.5g/kg能减少肠内胆固醇吸收,降低血浆中胆固醇含量。体外实验也发现金银花可和胆固醇相结合,但四妙勇安汤(金银花、玄参、当归、甘草)治疗家兔实验性动脉粥样硬化。未观察到有降血脂和主动脉壁胆固醇含量的作用。6.清热暗疮胶囊中金银花的抗内毒素:用鲎试验法测定内毒素含量,300%金银花(忍冬)注射液以1:2-1:64稀释,体外试验无论用凹片法或试管法,均明显降低试液中的内毒素含量,其中1:2-1:8的稀释管与阴性对照管一样呈液态,阳性对照呈凝胶状。金银花(忍冬)蒸馏液6g/kg静脉注射,对绿脓杆菌内毒互2.8mg/kg静脉注射引起的兔体温下降及白细胞数下降有对抗作用,金银花(忍冬)蒸馏液7.5g/kg或注射液2.5g/kg腹腔注射,对绿脓杆菌内毒素65mg/kg腹腔注射的小鼠有保护作用,减少小鼠死亡率。7.清热暗疮胶囊中金银花的其它作用:曾有体外筛选实验报告金银花的水及酒浸液对肉瘤180及艾氏腹水癌有明显的细胞毒作用。金银花提取物口服对大鼠实验性胃溃疡有轻度预防效果。口服大剂量绿原酸能增加胃肠蠕动,促进胃液及胆汁分泌。绿原酸及其分解产物对大鼠离体子宫有兴奋作用。此外,绿原酸还能轻微增强肾上腺素及其去甲肾上腺素对猫和大鼠的升压作用,但对猫的瞬膜反应无影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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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忌食辛辣腥发食物。3.服药后出现胃脘不适,食欲减少,大便溏稀者应停服。4.如有多个脓肿、囊肿、脓疱等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孕妇慎用。 |
1、本品为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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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