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美颗粒
通用名称:愈美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0040
生产企业: 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上呼吸到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乙类 |
非处方药 |
|
| 商标 |
|
||
| 规格 |
6袋 |
|
|
| 剂型 |
颗粒剂 |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0.1克。 |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纤维素、柠檬黄。 |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可溶颗粒,气芳香,味甜。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040 |
国药准字H1999371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上呼吸到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12岁以下小儿用量:年龄:1-3岁、体重:10-15 公斤、一次用量:1/2(包);年龄:4-6岁、体重:16-21 公斤、一次用量: 1/2 (包);年龄:7-9岁、体重:22-26 公斤、一次用量:1(包); 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1 (包)。 次数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口服。一次用量: 1.1~2岁1包。 2.3-5岁1.5包。 3.6-8岁2包。 4.9-13岁2.5~3包。 5.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包,一日3次。 |
|
| 不良反应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慎用或遵医嘱。 |
|
|
| 儿童用药 |
2岁以下儿童慎用或遵医嘱。 |
|
|
|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
|
|
| 药理作用 |
氢溴酸右美沙芬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长期服用无成瘾性和耐受性;愈创木酚甘油醚为祛痰剂,能使呼吸道腺体分泌增加,使痰液稀释,易于咳出。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 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抑郁症﹑消化道溃疡﹑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