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唑斯汀缓释片
咪唑斯汀缓释片
咪唑斯汀缓释片
咪唑斯汀缓释片

咪唑斯汀缓释片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咪唑斯汀缓释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1294

生产企业: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季节性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荨麻疹和其他过敏反应症状。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咪唑斯汀缓释片
咪唑斯汀缓释片
牛磺酸颗粒
牛磺酸颗粒
类型

处方药

非处方药

商标

999

规格

10mg*7片

剂型

片剂(缓释)

主要成分

咪唑斯汀。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纤维素、柠檬黄。

性状

本品为异型薄膜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生产企业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1294

国药准字H1999371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季节性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荨麻疹和其他过敏反应症状。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包括老年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1片(10mg),每日1次。

口服。一次用量: 1.1~2岁1包。 2.3-5岁1.5包。 3.6-8岁2包。 4.9-13岁2.5~3包。 5.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包,一日3次。

不良反应

本品无中枢镇静作用和抗胆碱作用。偶见嗜睡、乏力、头痛、口干、腹泻和消化不良等症状。个别病例出现低血压、紧张、抑郁、中性粒细胞计数减少和肝脏转氨酶升高。曾有与食欲增加有关的体重增加的报道。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1. 对咪唑斯汀过敏。2. 同时使用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或全身用咪唑类抗真菌药(可升高咪唑斯汀血药浓度)。3. 肝功能障碍。4. 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或既往症状性心律失常病史或心动过缓。5. 有或可疑QT间期延长,或电解质紊乱尤其是低钾血症病例。6. 同时使用已知的延长QT间期药物,如Ⅰ类和Ⅲ类抗心律失常药物。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试验结果显示,对胚胎或胎儿发育﹑妊娠过程和围产期的发育无直接或间接的有害作用,但缺乏人类妊娠期使用的经验,故建议妊娠及授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

儿童用药

尚缺乏12岁以下儿童用药安全性资料。

老人用药

老年人可能对本品的镇静作用和对心脏复极化的潜在作用特别敏感。

药理作用

咪唑斯汀具有独特的抗组胺和抗过敏反应炎症介质的双重作用。体内和体外药理学实验均表明咪唑斯汀是一种强效的、高选择性的组胺H1受体拮抗剂。在利用过敏反应动物模型进行的实验中,咪唑斯汀还可抑制活化的肥大细胞释放组胺(0.3 mg/kg,口服)以及抑制嗜中性粒细胞等炎性细胞的趋化作用(3 mg/kg,口服)。同时,咪唑斯汀还抑制变态反应时细胞间粘附性分子-1的释放。药理实验显示咪唑斯汀具有抗炎活性,这可能与具有抑制5-脂肪氧合酶的作用有关。人体内进行的组胺诱导的风团和红斑研究显示,给予本品10 mg后,其抗组胺作用迅速、强效(4小时后抑制80%症状)和持久(24小时)。长疗程给药后,未发生耐药现象。临床前及临床研究均表明咪唑斯汀在抗组胺剂量下没有抗胆碱能作用和镇静作用。毒理研究:对若干种属动物的研究显示,在咪唑斯汀剂量超过治疗剂量10-20倍时,仅出现对心脏复极化的影响。在对清醒的犬进行实验显示,在70倍于治疗剂量下,心电图结果显示了咪唑斯汀与酮康唑的药理学相互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 不得嚼碎服用。2. 大部分病例服用咪唑斯汀后可驾驶或完成需集中注意力的工作,但为识别对药物有异常反应的敏感者,建议驾驶或完成复杂工作前,先行了解个体反应性。

1、本品为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药物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