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硫酸沙丁胺醇气雾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23384

生产企业: 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牛磺酸颗粒
牛磺酸颗粒
类型

处方药

非处方药

商标

福星

规格

100ug*200揿

剂型

气雾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沙丁胺醇。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纤维素、柠檬黄。

性状

本品为一采用定量压缩装置给药的气雾剂,其内容为白色至类白色混悬液。

生产企业

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23384

国药准字H1999371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用法用量

1.一般作为临时用药,有哮喘发作预兆或哮喘发作时,气雾吸入,每次吸入0.14~0.28mg,即1~2揿,必要时可每隔4~8小时吸入一次,但24小时内最多不宜超过8揿。2.使用时除去罩壳帽,瓶身倒置,摇匀,缓慢呼气,将罩壳口含在口中,对准咽喉,在深深吸气的同时立即揿压阀门,使药雾充分吸入,屏息十秒,以便使药物充分发挥作用,如需再次吸入,至少等一分钟后,再重复操作。

口服。一次用量: 1.1~2岁1包。 2.3-5岁1.5包。 3.6-8岁2包。 4.9-13岁2.5~3包。 5.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包,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少数病例可见肌肉震颤,外周血管舒张及代偿性心率加速,头痛,不安,过敏反应。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对其他β2-受体激动剂、酒精和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儿童用药

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用药

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 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应慎用。2. 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因此对经常使用本品者,应同时使用吸入或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若病人症状较重,需要每天多次吸入本品者,应同时监测最大呼气流速,并应到医院就诊,请专业医师指导治疗和用药。3. 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4. 本品容器内药液为常温下气态物质经低温加压后灌装,请将本品远离火炉、暖气、电热器等发热物体,以避免瓶内高压液体受热爆炸,本品的塑料瓶套作为可能发生危险时的保护,在任何时间内禁止拨下。本品系受压容器,严禁撞击,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5. 本品宜在阴凉处保存,即气温20℃以下,但不允许冷藏冷冻。6.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本品为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药物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