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磺司特颗粒
甲磺司特颗粒
甲磺司特颗粒
甲磺司特颗粒
甲磺司特颗粒
甲磺司特颗粒

甲磺司特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甲磺司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20105

生产企业: 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支气管哮喘,特异反应性皮肤炎,过敏性鼻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甲磺司特颗粒
甲磺司特颗粒
牛磺酸颗粒
牛磺酸颗粒
类型

处方药

非处方药

商标

规格

1g:50mg(1g本品中含有甲磺司特50mg)

剂型

颗粒剂

主要成分

甲磺司特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纤维素、柠檬黄。

性状

生产企业

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20105

国药准字H1999371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支气管哮喘,特异反应性皮肤炎,过敏性鼻炎。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用法用量

一般成人,1次00mg,一日3次饭后口服。可按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口服。一次用量: 1.1~2岁1包。 2.3-5岁1.5包。 3.6-8岁2包。 4.9-13岁2.5~3包。 5.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包,一日3次。

不良反应

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发生率为5%(73/1460例)。其中消化系不良反应如暧气、恶心、口渴、胃部不适、腹泻、软便等;精神神经系统如头痛、困倦等;皮肤如皮疹、荨麻疹、手指肿胀、瘙痒等多见。 此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如白细胞数、嗜酸性细胞数增多;GOT、GPT、γ-GPT、AL-P升高;蛋白尿、尿潜血阳性。 长期用药不良反应发生率为6.4%(12/187例),略有增加,但未见特殊的不良反应。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期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只有治疗上的有益性大于危险性才可应用。 动物使用证实,本品向乳汁分布,哺乳期妇女应停止授乳。

儿童用药

小儿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无使用经验)。

老人用药

老年病人生理功能降低,应从低剂量开始(例如150mg/d),增加剂量须一面密切观察患者的不良反应及临床症状,一面增加剂量。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与支气管扩张剂、类固醇、抗组织胺类药物不同,对已发生的发作及症状不能迅速减轻,必须对患者充分说明。 |2.应用本品过程中,若出现支气管哮喘大发作应给予支气管扩张剂或类固醇药物。 |3.长期应用类固醇疗法的患者改用本品时,类固醇减量过程应密切观察,缓慢进行。|4.应用本品而减少类固醇维持量的患者,停用本品时,可能引起原疾病的复发。 |5.使用本品无效的患者不可长期继续使用。 |6.本品可抑制变应原皮内反应,以致不能确定过敏原。因此,进行变应原皮内反应检查前应停用本品。

1、本品为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药物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