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颗粒
大卫颗粒

大卫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大卫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1021648

生产企业: 陕西兴邦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疏风透表。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咽喉肿痛,及病毒性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大卫颗粒
大卫颗粒
牛磺酸颗粒
牛磺酸颗粒
类型

处方药

非处方药

商标

规格

6g*12袋

剂型

颗粒剂

主要成分

主要成分:金银花、柴胡、连翘、紫苏叶、黄芩、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纤维素、柠檬黄。

性状

生产企业

陕西兴邦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1021648

国药准字H1999371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疏风透表。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咽喉肿痛,及病毒性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口服。一次用量: 1.1~2岁1包。 2.3-5岁1.5包。 3.6-8岁2包。 4.9-13岁2.5~3包。 5.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包,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药物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