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露口服液
咳露口服液

咳露口服液

OTC甲类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咳露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7542

生产企业: 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宣肺,平喘,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多或吐痰不爽,咽喉肿痛,胸满气短,感冒咳嗽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咳露口服液
咳露口服液
牛磺酸颗粒
牛磺酸颗粒
类型

OTC甲类

非处方药

商标

步长

规格

120ml

剂型

合剂

主要成分

川贝母、枇杷叶、麻黄、紫菀、黄芩、罂粟壳、薄荷脑、甘草。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纤维素、柠檬黄。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凉略苦。

生产企业

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542

国药准字H1999371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宣肺,平喘,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多或吐痰不爽,咽喉肿痛,胸满气短,感冒咳嗽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3次,小儿酌减。

口服。一次用量: 1.1~2岁1包。 2.3-5岁1.5包。 3.6-8岁2包。 4.9-13岁2.5~3包。 5.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包,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糖尿病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禁用。

儿童用药

禁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药物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