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母宁嗽丸
通用名称:二母宁嗽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007
生产企业: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清肺润燥,化痰止咳。用于燥热蕴肺所致的咳嗽、痰黄而黏不易咳出、胸闷气促、久咳不止、声哑喉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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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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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9g*10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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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大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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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陈皮、川贝母、茯苓、甘草、瓜蒌子、黄芩、桑白皮、石膏、五味子、知母、栀子、枳实。 |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纤维素、柠檬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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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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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007 |
国药准字H19993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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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清肺润燥,化痰止咳。用于燥热蕴肺所致的咳嗽、痰黄而黏不易咳出、胸闷气促、久咳不止、声哑喉痛。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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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用量: 1.1~2岁1包。 2.3-5岁1.5包。 3.6-8岁2包。 4.9-13岁2.5~3包。 5.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包,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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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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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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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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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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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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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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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外感风寒,痰涎壅盛者禁用,其表现为咳嗽气急,痰多稀薄色白,易咳出,伴鼻塞,流清涕,头身疼痛,恶寒发热。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服。5.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6.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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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