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林霉素磷酸酯片
克林霉素磷酸酯片
克林霉素磷酸酯片
克林霉素磷酸酯片
克林霉素磷酸酯片
克林霉素磷酸酯片

克林霉素磷酸酯片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克林霉素磷酸酯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461

生产企业: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应症与盐酸克林霉素口服制剂一致,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如厌氧菌与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引起的感染。1.呼吸道感染。2.泌尿系统感染。3.五官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4.注意:本品代谢产物克林霉素不能通过血脑屏障,对脑膜炎无效;对于厌氧菌感染,本品与甲硝唑有相同的疗效。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克林霉素磷酸酯片
克林霉素磷酸酯片
牛磺酸颗粒
牛磺酸颗粒
类型

处方药

非处方药

商标

规格

0.15g*12片

剂型

片剂

主要成分

克林霉素磷酸酯。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纤维素、柠檬黄。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外包衣后显白色。

生产企业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461

国药准字H1999371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应症与盐酸克林霉素口服制剂一致,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如厌氧菌与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引起的感染。1.呼吸道感染。2.泌尿系统感染。3.五官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4.注意:本品代谢产物克林霉素不能通过血脑屏障,对脑膜炎无效;对于厌氧菌感染,本品与甲硝唑有相同的疗效。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用法用量

1.口服,一次0.15~0.3g(1~2片)(以克林霉素计),一日3~4次;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10~20mg,分3~4次服用。2.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本类药物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10日。

口服。一次用量: 1.1~2岁1包。 2.3-5岁1.5包。 3.6-8岁2包。 4.9-13岁2.5~3包。 5.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包,一日3次。

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症;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等可出现于治疗中或停药后。2.过敏反应:通常以轻到中度的麻疹样皮疹最为多见,其次为水疱样皮疹和荨麻疹,偶见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部分表现为Stevens-Johnson综合征。3.可出现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偶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本品﹑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过敏史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 患者对一种林可霉素过敏时可以对克林霉素亦产生过敏反应。2. 不同菌株对林可霉素的敏感性可有相当差异,故药敏试验有重要意义。3. 肝、肾功能减退时应慎用。除重度减退外,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克林霉素用量一般无需减少。患者有严重肾功能减退和(或)严重肝功能减退,伴严重代谢异常,采用高剂量时需作血清药物浓度监测。4. 在肠胃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结肠炎、抗生素伴随肠炎时应慎用,以免发生伪膜性肠炎。

儿童用药

四周以内的新生儿应慎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1.体外试验表明,克林霉素对以下微生物有活性:需氧革兰氏阳性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均包括产青霉索酶和不产青霉素酶的菌株)、链球菌(粪肠道球菌除外)、肺炎球菌。厌氧革兰氏阴性杆菌属:拟杆菌属(含脆弱拟杆菌群和产黑素拟杆菌群)和梭杆菌。厌氧革兰氏阳性不产芽孢杆菌属:丙酸杆菌属、真细荫属和放线菌属。厌氧和微需氧的革兰氏阳性杆菌属:消化球菌属、微需氧链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属。2.遗传毒性:Ames沙门菌属回复突变试验和大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3.生殖毒性:人鼠经口给予本品剂量为300mg/kg,末见对动物的交配和生育力有影响。大鼠和小鼠分别经口给予克林霉素剂量高达600mg/kg或皮下注射剂量为250mg/kg。结果未见有致畸胎作用。然而,尚无在妊娠妇女上进行充分和严格的临床研究,动物的生殖研究并不能完全预测类的反应。 4.致癌性:在动物上尚未进行长期致癌潜在性的研究。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患者对一种林可霉素过敏时可以对克林霉素亦产生过敏反应。2.不同菌株对林可霉素的敏感性可有相当差异,故药敏试验有重要意义。3.肾功能减退时应慎用。除重度减退外,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克林霉素用量一般无需减少。患者有严重肾功能减退和(或)严重肝功能减退,伴严重代谢异常,采用高剂量时需作血清药物浓度监测。4.在肠胃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结肠炎.抗生素伴随肠炎时应慎用,以免发生伪膜性肠炎。

1、本品为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药物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