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磺酸颗粒
通用名称:牛磺酸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3717
生产企业: 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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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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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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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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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纤维素、柠檬黄。 |
本品主要成份是福多司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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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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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717 |
国药准字H20080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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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结核,尘肺、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非典型分支杆菌病、肺炎、弥漫性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的祛痰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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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用量: 1.1~2岁1包。 2.3-5岁1.5包。 3.6-8岁2包。 4.9-13岁2.5~3包。 5.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包,一日3次。 |
口服,通常成年人每次0.4g,一日三次,餐后服用,根据年龄,症状适当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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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胃痛,胃部不适,胃部烧灼感,腹胀,口干,腹泻,便秘等(0.1%~5%)。|2、感觉器官:耳鸣,味觉异常(0.1~5%)。|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麻木,眩晕(0.1~5%)。|4、泌尿系统:BUN升高,蛋白尿(0.1%~5%)。|5、皮肤粘膜:皮疹,红斑,瘙痒(0.1~5%),荨麻疹(发生率不明)。|6、Stevens-Johnson症,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症):据报道本品同类药。|可引起上述症状。故给予本品时如出现类似症状,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7、肝功能损害:可出现伴有AST(GOT)、ALT(GPT)、ALP升高的肝功能损害(0.1~5%),应密切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8、其它反应发热,面色潮红,乏力,胸闷,尿频(0.1~5%),惊悸,浮肿(发生率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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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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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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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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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孕妇只有在判断治疗的有益性大于危险性时才能给予本品(在兔胎儿器官形成期给药试验中,口服本品600mg/kg,约相当于临床用量的30倍时出现流产;大鼠围产及哺乳期给予本品2000mg/kg,相当于临床用量100倍时仔代发育受到抑制)。2哺乳期妇女给药时应停止哺乳,因动物试验(大鼠)中发现本品可进入乳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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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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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对福多司坦在儿童患者中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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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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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患者因生理功能低下,应注意减量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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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口服。通常成年人每次0.4g,一日三次,餐后服用,根据年龄、症状适当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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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可能导致肝功能损害者的肝功能进一步恶化;|2 心功能障碍患者据报道本品的同类药可能对心功能不全患者产生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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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