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磺酸颗粒
通用名称:牛磺酸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3717
生产企业: 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 商标 |
|
||
| 规格 |
高密度聚乙烯瓶包装,0.1g×100片 |
||
| 剂型 |
片剂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纤维素、柠檬黄。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对氨基水杨酸异烟肼。 |
|
| 性状 |
|
||
| 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北京)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717 |
国药准字H1102236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1.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2.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用量: 1.1~2岁1包。 2.3-5岁1.5包。 3.6-8岁2包。 4.9-13岁2.5~3包。 5.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包,一日3次。 |
口服。1.预防:(1)成人一日0.3g,顿服。(2)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一日总量不超过0.3g,顿服。2.治疗:(1)成人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按体重每日口服5mg /kg,最高0.3g;或每日15mg/kg,最高900mg,每周2~3次。(2)小儿按体重每日10~20mg/kg,每日不超过0.3g,顿服。某些严重结核病患儿(如结核性脑膜炎),每日按体重可高达30mg/kg(一日量最高500mg),但要注意肝功能损害和周围神经炎的发生。 |
|
| 不良反应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偶有头晕,头痛,失眠,发热,皮疹,恶心,乏力,黄疸,周围神经炎,视神经炎及血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发生。 |
|
| 禁忌 |
|
1.精神病及癫痫患者禁用。2.严重肝功能障碍患者禁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 |
|
| 儿童用药 |
|
尚不明确 |
|
| 老人用药 |
|
尚不明确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头晕、头痛、失眠、发热、皮疹、恶心、乏力、黄疸、周围神经炎、视神经炎及血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发生。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至少应连续服用3个月,如无不良反应,中途不宜停药,经临床确诊痊愈后方可停药。2.孕妇、肝肾功能不良者和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及脑外伤史者慎用。3.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少数病人在用药的前两个月可出现一过性氨基转移酶升高。在保肝治疗下继续用药,氨基转移酶可恢复正常。若继续升高,则应停药。4.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需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5.同服维生素B6可防治周围神经炎等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6.抗酸药,尤其是氢氧化铝,可抑制本品吸收,不宜同服。7.本品可加强香豆素类抗凝血药,某些抗癫痫药、降压药、抗胆碱药、三环抗抑郁药的作用,合用时需注意。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