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磺酸颗粒
通用名称:牛磺酸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3717
生产企业: 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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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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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ml*6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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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合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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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纤维素、柠檬黄。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水,乙醇,矫味剂(甜菊糖),防腐剂(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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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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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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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717 |
国药准字Z20010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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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清热化痰,宣肺定喘。用于小儿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轻症,中医辨证属肺热咳喘者。症见:咳喘哮鸣,痰稠难咯,发热或不发热,小便黄赤,大便干结,舌质红赤,苔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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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用量: 1.1~2岁1包。 2.3-5岁1.5包。 3.6-8岁2包。 4.9-13岁2.5~3包。 5.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包,一日3次。 |
口服,二岁以内一次5毫升:三-四岁一次7.5毫升,五-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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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偶见服用后出现轻微恶心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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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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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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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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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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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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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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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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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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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服用后出现轻微恶心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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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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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