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颗粒
通用名称:一清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4074
生产企业: 福建乐尔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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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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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7.5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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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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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黄连,大黄,黄芩,辅料:蔗糖,糊精。 |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纤维素、柠檬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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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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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074 |
国药准字H19993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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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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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用量: 1.1~2岁1包。 2.3-5岁1.5包。 3.6-8岁2包。 4.9-13岁2.5~3包。 5.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包,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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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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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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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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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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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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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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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 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度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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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