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沙丁胺醇口腔崩解片
通用名称:硫酸沙丁胺醇口腔崩解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308
生产企业: 卫材(辽宁)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的呼吸道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
| 商标 |
|
||
| 规格 |
24mg |
|
|
| 剂型 |
片剂 |
|
|
| 主要成分 |
本品平喘类非处方药药品。 |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纤维素、柠檬黄。 |
|
| 性状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308 |
国药准字H1999371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的呼吸道疾病。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
| 用法用量 |
本品主要是针对儿童开发的剂型。取出本品置于舌面,不需用水,不需咀嚼,本品可迅速崩解,并随唾液吞咽入胃。儿童推荐剂量一次0.6mg(1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用量: 1.1~2岁1包。 2.3-5岁1.5包。 3.6-8岁2包。 4.9-13岁2.5~3包。 5.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包,一日3次。 |
|
| 不良反应 |
常见肌肉震颤,亦可见恶心、心率加快或心律失常。偶见有头晕、头昏、头痛、目眩、口舌发干、心烦、高血压、失眠、呕吐、颜面潮红等。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动物实验显示,硫酸沙丁胺醇可致畸胎,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可舒张子宫平滑肌,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时要权衡利弊。 |
|
|
| 儿童用药 |
参见【用法用量】。 |
|
|
| 老人用药 |
本品适用于吞咽困难的老年患者服用。使用时从小剂量开始或遵医嘱。 |
|
|
| 药理作用 |
主要作用于支气管肾上腺素受体,松弛平滑肌。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血管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5.对本品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为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