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头孢克洛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005

生产企业: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复方天麻片
复方天麻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商标

规格

0.45g*24s

剂型

片剂

主要成分

头孢克洛

天麻、五味子、麦冬。

性状

生产企业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005

国药准字Z2005031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健脑安神。用于失眠健忘,神经衰弱,以及高血压引起的头昏头痛。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早晚各服1次。

不良反应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尚不明确。

禁忌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1.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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