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眼用利福平
通用名称:滴眼用利福平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3791
生产企业: 安徽三超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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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光芒四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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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ml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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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滴眼液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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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福平。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盐酸小檗碱0.1克。辅料为淀粉、梭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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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滴丸为暗红色,缓冲液为无色澄明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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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南精忠威尔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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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791 |
国药准字H41023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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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等。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的胃肠炎、细菌性痢疾等肠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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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使用前,请蒋滴丸放入缓冲液中,振摇,使完全溶解。 |
口服一次0.1~0.3g ,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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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畏寒、呼吸困难、头昏、发热、头痛、泪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等。2.尚可引起皮肤发红或皮疹(过敏反应)、瘙痒等症状。 |
口服不良反应较少,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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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本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3.胆道阻塞患者禁用。 |
溶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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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利福平可穿过胎盘,虽然在人类未证实对胎儿有害作用,孕妇用药应充分权衡利弊。 |
尚缺乏资料,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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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慎用。 |
因本品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导致黄疸,故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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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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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利福平为半合成广谱杀菌剂,与依赖于DNA的RNA多聚酶的β亚单位牢固结合,抑制细菌RNA的的合成,防止该酶与DNA连接,从而阻断RNA转录过程。 |
本品为毛莨科植物黄连根茎中所含的一种主要生物碱,可由黄连、黄柏或三棵针中提取,也可人工合成。本品对细菌只有微弱的抑菌作用,但对痢疾杆菌、大肠杆菌引起的肠道感染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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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2)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3)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4)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2.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一般肝病患者慎用。 3.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手术 ,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 |
1.对本品过敏者、溶血性贫血患者禁用。遗传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的儿童应禁用,因本品可引起溶血性贫血以致黄疸。2.妊娠期头三个月慎用。3.如服用过量过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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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