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诺克辛滴眼液
通用名称:吡诺克辛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50061
生产企业: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初期老年性白内障。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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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卡林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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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ml:0.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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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滴眼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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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吡诺克辛。 |
阿法骨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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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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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TEIJINPHARMALIMITEDIWAKUNIPHARMACEUTICALFACT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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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50061 |
注册证号H20100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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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初期老年性白内障。 |
骨质疏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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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用前充分摇混,每次1-2滴,1日3~5次滴于眼内。 |
在充分控制患者正常血钙值的基础上,调整本品的服用量。慢性肾衰竭和骨质疏松症通常成人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0.5-1.0ug。但应按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用量。甲状旁腺机能低减症,其它维生素D代谢异常所致的疾病通常成人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1.0-4.0ug,口服。但应按疾病、年龄、症状、病情适当增减用量。儿童对小儿的骨质疏松症,常用量为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0.01-0.03ug/kg。其他疾病时,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0.05-0.1ug/kg。但应按病情、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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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 过敏症:可能会发生眼睑炎、接触性皮炎。 2. 眼:可能会发生弥漫性浅表性角膜炎、结膜充血、刺激感、瘙痒感。尚未对包括不良反应发生频率在内的本品使用情况进行明确的调查,当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用药等适当的处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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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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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只有在其治疗上的有益性超过危险性时予以使用。关于妊娠期间用药的安全性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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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对于早产儿,新生儿,哺乳期儿童的安全性,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无使用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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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予以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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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根据醌型学说,认为老年性白内障的成因在于色氨酸代谢障碍导致醌型化合物的产生,进而引起晶状体蛋白的变性现象。吡诺克辛由于具有比醌型化合物更强的与晶状体水溶性蛋白的亲和力,因此可以竞争性地阻碍醌型化合物与晶状体水溶性蛋白的结合,从而防止晶状体蛋白的变性。毒理研究:给白色家兔用本品滴眼,一天5次,连用13周后,进行肉眼检查、病理组织学检查及扫描电镜检查,结果未发现对眼组织有任何刺激或损伤。 |
本品口服后,由肠道迅速被吸收到血液中,受肝脏微粒体的25羟化酶的作用,侧链的第25位被羟化,成为有活性的物质1α,25-(OH)2D3,分布于肠道及骨骼等靶组织,与受体结合促进肠道钙吸收和骨形成等一系列生理活性。促进肠道吸收钙及升高血钙作用:给缺乏维生素D的大白鼠和摘除肾脏的大白鼠服用阿法骨化醇的实验结果,证实本品有促进肠道钙吸收及血钙上升的作用。促进骨形成作用:通过孵化9日的鸡胚组织培养的研究结果,证明正常的骨形成中1α,25-(OH)2D3是必需的。肾切除的大白鼠:在肾部分切除而出现许多较多骨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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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给药途径:仅用于滴眼。2. 使用方法: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
给有高磷血症的患者服用时,要并用磷酸结合剂使血清磷值下降。为了预防过量给药,在本品服用期间,应定期测定血清钙值,调整服药量以避免导致高钙血症。在发生高血钙时,应立即停止服用。在血清钙值恢复正常后,再开始减量服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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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